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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SCCS发布关于茶树油的最终评估意见

2025年11月14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茶树油(CAS号68647-73-4)的最终评估意见(SCCS/1681/25)。此前,SCCS曾于2025年6月6日发布该物质的安全评估意见并公众征求意见。此次发布的最终意见与征求意见阶段的评估意见一致,但也有所更新,相关更新内容将在下文中以加粗形式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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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树油的最终意见

  1. SCCS认为,茶树油可作为抗脂溢和抗菌成分用于化妆品中,其最高使用浓度分别为:洗发水 2.0%、沐浴露 1.0%、洁面产品 1.0%、面霜 0.1%。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了所有可获取的数据,包括茶树油在欧盟CLP法规 (EC) No. 1272/2008下可能被归类为 1B 类生殖毒性物质,以及欧盟化妆品法规 (EC) No. 1223/2009 第15条第2款 (d) 项所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评估了茶树油在化妆品及非化妆品用途下的总体暴露量。

本意见仅适用于以下情形:

  • 最终化妆品成品中所使用的茶树油,其化学成分应符合最新版的国际标准(ISO 4730:2017)。
  • 茶树油仅用于成人皮肤用化妆品,且不包括可能导致消费者吸入暴露的气溶胶或喷雾型产品。

2.根据所提供的数据,茶树油属于中度皮肤致敏剂。

评估申请材料中未提供有关茶树油在储存和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数据。由于其化学成分可能因暴露于光照、热、空气和/或水分而发生变化,目前尚不清楚在最终化妆品产品中将如何对茶树油进行稳定处理,以防止其成分降解或转化。因此,SCCS认为,必须确保茶树油在最终化妆品产品中的稳定性,以使其符合最新版ISO 4730:2017标准的规范要求。同时,还应考虑最新版标准ISO 4730:2025中关于茶树油中α-萜品醇对映异构分布的参数。

SCCS的评估范围不包括环境方面,因此本次评估不涉及茶树油的环境安全性。

茶树油解读

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茶树油(互生叶白千层(MELALEUCA ALTERNIFOLIA)叶油),在化妆品中用作抗氧化剂、皮肤调理剂、皮肤调理剂-润肤剂。目前已被收录于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IECIC I)、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以及中国已使用牙膏原料目录(口腔协会版),更多信息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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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27f8a57-c6f2-4d6d-9bbd-2ef12384ffbf_en?filename=sccs_o_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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