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国家药监局、广东省、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化妆品抽检及监督检查通告,共有71批次产品被检出不符合规定。本文对相关通告内容进行梳理汇总,并结合国家药监局及部分省市近期开展的化妆品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抽样检查等工作动态,帮助企业及时掌握监管趋势,强化质量管理与合规意识。
国家及地方药监局化妆品监督抽检数据
国家药监局关于48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41号)
2025年11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在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4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不合格化妆品包括芦荟胶、面膜、洗发露等。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菌落总数、丙烯酰胺、成分比对等。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hzhpchjgg/hzhpcjgjj/20251114180134122.html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3期)
2025年11月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根据广东省化妆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化妆品抽样检验,共2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不合格产品包括沐浴乳、染发膏、防晒乳等。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检出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菌落总数等。对抽检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https://mpa.gd.gov.cn/zwgk/jgsz/jcj/cjxx/hzp/content/post_4795246.html
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二批)
2025年11月24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根据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全省药品监管部门以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根据收集到的群众意愿,2025年第二批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共抽检普通护肤类、防晒类、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宣称祛痘类、指(趾)甲油类、牙膏类等6大类21批次化妆品样品,均符合规定。
https://mpa.jiangxi.gov.cn/jxsypjdglj/col/col45622/content/content_1992812989786361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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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省本级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5年第2期)
2025年11月17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省本级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其中1家化妆品企业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规定,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采取约谈、暂停生产经营等措施,同时予以立案调查。此外,三家企业的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123187341.html
贵州省药监局发布2025年化妆品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第五期)
2025年11月18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了2025年化妆品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第五期)。通报显示,贵州省药监局检查中心组织检查人员于2025年10月16日至17日对贵州鑫荣诚实业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监管部门对该企业采取暂停生产、经营化妆品等风险控制措施。
https://yjj.guizhou.gov.cn/gsgg/yplttg/202511/t20251118_8895267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