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并汇总了2026年1月全球化妆品法规的最新动态,涵盖行业新闻、新规发布、政策调整及监管动向等,助力企业合规运营,掌握全球化妆品监管趋势。
(一)中国化妆品法规、标准动态与行业新闻
法规更新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黑参提取物等3个原料按照已使用原料管理
2026年1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第三次动态调整。《目录》Ⅰ更新调整如下:一是前期因归为已使用原料管理而取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的黑参提取物、水解透明质酸锌、半乳甘露聚糖等3个原料,经审查纳入《目录》Ⅰ,在相应原料的备注中予以明确。二是对有关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修改备注等。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gdt/20260104142237112.html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7dN_7QaZ2SUNAxOW9KNvdg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苏丹红I(CI 12055)等4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5年第133号)
202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批准《化妆品中苏丹红I(CI 12055)等4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该方法规定了化妆品中苏丹红Ⅰ(CI 12055)、苏丹红Ⅱ(CI 12140)、苏丹红Ⅲ(CI 26100)、苏丹红Ⅳ(CI 26105)的测定方法。该方法适用于液体(水、油)类、膏霜乳类、粉剂类、块状类、蜡基类化妆品中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的含量测定。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mtg/20260112142738101.html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6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5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26年第1号)
202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6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5项方法,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理化检验方法总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6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甘醇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普鲁卡因胺等2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6α-甲基氢化可的松等12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4项方法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在上述方法实施前,鼓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检验采用上述方法。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mtg/20260112143314133.html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皮肤变态反应 局部淋巴结试验方法:BrdU—FCM》等4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26年第5号)
202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皮肤变态反应 局部淋巴结试验方法:BrdU—FCM》等4项方法,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上述4项方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前,鼓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检验采用上述方法。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mtg/20260112144409184.html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的公告(2026年第6号)
202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二𫫇烷限值》《4-甲基苄亚基樟脑》《6-氨基间甲酚》《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等6项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丁苯基甲基丙醛》《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吡硫𬭩锌》《水杨酸》《氯咪巴唑》《甲基异噻唑啉酮》《聚氨丙基双胍》《二苯酮-3》《胡莫柳酯》《奥克立林》《甲苯-2,5-二胺》《甲苯-2,5-二胺硫酸盐》等12项标准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在上述标准实施前,已经生产、进口的化妆品,可以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提前实施上述标准。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mtg/20260112145634170.html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6年1月15日,中检院发布,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3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
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601151521401883157.html
标准动态
国家标准:
- GB/T 45893-2025口腔清洁护理用品用磷硅酸: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地方标准:
- DB11/T 1151-2025 合成洗涤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 DB35/T 2282-2025 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2026年1月24日起实施
团体标准:
- 2026年1月共发布6项化妆品团体标准,详情见下表。
序号 | 团体名称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公布日期 | 状态 |
1 |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 T/ZHCA 036—2025 | 化妆品中L-麦角硫因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2026-01-12 | 现行 |
2 |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T/GDCA 072—2026 | 化妆品及原料中乳糖酸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2026-01-16 | 现行 |
3 |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T/GDCA 073—2026 | 去角质化妆品安全性及人体功效评价方法 | 2026-01-16 | 现行 |
4 | 浙江省药学会 | T/ZJSPA 002—2025 | 化妆品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保险服务规范 | 2026-01-20 | 现行 |
5 |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T/GDCA 066—2026 | 化妆品防腐功效多次加菌试验方法与评价 | 2026-01-27 | 现行 |
6 |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 | T/GDICST 012—2026 | 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 | 2026-01-29 | 现行 |
行业新闻与地方动态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6年1月6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备案时间满一年(即2025年1月1日前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含进口普通化妆品)、牙膏,均需提交年度报告。
http://mpa.shandong.gov.cn/col/col116205/art/2026/art_f53142fc41af427ab1471708a2d9e091.html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川渝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渝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渝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2026年1月22日,重庆市药监局、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川渝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渝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渝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本),已于2026年2月1日开始实施。2023年9月21日,重庆市药监督、四川省药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的通知》(渝药监〔2023〕48号)已于2026年2月1日废止。
https://yjj.sc.gov.cn/scyjj/gztz/2026/1/22/0f2e43b241cf44349457442e8fa7c035.shtml
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2026年1月29日,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发布,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试点企业规范开展电子标签信息填报与资料提交工作,明确资料提交要求,信息中心编制了《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信息填报操作指南》。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相关功能已于2月1日上线。
https://www.nmpaic.org.cn/yjzxyw/202601/t20260129_429372.html?sessionid=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上海市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的通告
2026年1月23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告》(沪药监通告〔2025〕33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市药品监管局评估后确定了本市第一批40家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https://yjj.sh.gov.cn/zx-hzp/20260123/2fb1ad41227c48b4af0711af30b0999d.html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一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的通告
2026年1月29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告》(2025年第108号)要求,确定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为广东省第一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自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
https://mpa.gd.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4850052.html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的通告
2026年1月30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经企业主动申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评估后确定了我省第一批12家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现予以公布。
https://mpa.zj.gov.cn/art/2026/1/30/art_1228989285_58943421.html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的通告
2026年1月30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省药监局组织了企业对部分产品进行试点申报,经企业自愿申请、所在地检查分局推荐,经评估,现将第一批18家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http://mpa.shandong.gov.cn/col/col101747/art/2026/art_16f67815aa544f20aea5aa3f60effc1a.html
(二)国际化妆品法规动态
欧洲
欧盟更新化妆品法规,CMR物质监管升级!
2026年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第2026/78号条例,对化妆品中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物质的使用要求进行调整与更新,涉及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附录 II,III,IV,V。该条例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第 20天生效,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在欧盟成员国适用。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600078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ElHcbB8tIGe-M4OAqZEFsQ
美洲
美国新泽西州:自2028年起禁售含PFAS化妆品!
2026年1月12日,美国新泽西州参议院通过了S1221号法案《防止永久性化学物质危害法》(Protecting Against Forever Chemicals Act)。根据该法案的规定,自2028年1月12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新泽西州销售、提供销售或分销任何故意添加了PFAS的化妆品产品。
https://legiscan.com/NJ/text/S1221/id/3312944?sessionid=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caz4a8hiEm_xZKIYPAK5Tg
FDA发布指南草案:FDA对化妆品产品记录的访问权限
2026年1月21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FDA对化妆品产品记录的访问权限”的指南草案。该文件为化妆品行业提供了重要指引,明确了根据《2022年化妆品法现代化法案》(MoCRA)新增条款,FDA在访问与化妆品产品相关记录方面所拥有的监管权限。该指南草案现已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相关反馈需在其发布于《联邦公报》之日起60天内提交。
https://www.fda.gov/cosmetics/cosmetics-news-events/fda-issues-draft-guidance-industry-fda-records-access-authority-cosmetics-products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81wILmZungM4Lox_mhw2HA
巴西启动关于化妆品和香水包装的公众咨询
2026年1月20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正式启动第1380号和第1381号公众咨询的意见征集。此次公众咨询主要围绕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产品的包装分装与再利用,内容涵盖分装操作及包装再利用所适用的技术要求与良好操作规范,并明确了可适用于上述操作的产品类别。公众可在2026年3月21日前提交对上述两项公众咨询的意见。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iNGquwKBGJkITpvXtBEZwA
智利拟发布国家化妆品监测技术规范
2026年1月28日,智利卫生部Ministerio de Salud (MINSAL)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TBT/N/CHL/781号通报,拟发布国家化妆品监测技术规范,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9日。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S:/G/TBTN26/CHL781.pdf&Open=True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wbCQ9pEH94yVplbv_39GJg
新西兰
新西兰化妆品新规已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2026年1月21日,新西兰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uthority,EPA)宣布,关于化妆品进口与制造的最新法规已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新西兰,化妆品包括香皂、洗发水、牙膏、剃须用品、除臭剂、香水、染发剂、防蚊剂、防晒霜、自助美黑产品、口红,以及粉底和眼影等彩妆产品。所有含有危险成分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法规的最新要求(部分修订条款将于后续生效)。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bDt8za7Xw-R-6MQI2k6i0w
亚洲
马来西亚修订化妆品监管指南,涉及附录II、III及VII
2026年1月26日,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管机构(NPRA)发布了第1/2026号公告,宣布对《马来西亚化妆品监管指南》中的附录II、III及VII进行修订。此次更新与《东盟化妆品指令》(ACD)的最新修订保持一致。
Https://www.npra.gov.my/index.php/en/directives-cosmetic-products/1527816-pekeliling-bil-1-2026-makluman-berkenaan-status-kemaskini-bahan-bahan-dalam-annex.html
韩国修订化妆品安全标准,涉及规范染发剂成分清单等
2026年1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公布了《化妆品安全标准》修订草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染发剂成分清单、新增一种防晒剂以及更新多项安全测试方法。该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6日。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zMo4VmdRr_ZtQNqLUfvDzQ
日本拟修订生物原料标准,影响医药部外品及化妆品等
2026年1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inistry of Health, Labour and Welfare)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G/TBT/N/JPN/898号通报,拟修订《生物原料标准》中关于反刍动物来源原料的标准,相关修订涉及药品、医药部外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及再生医疗等产品。相关内容拟于2026年3月采纳及生效。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TBTN26/JPN898.pdf&Open=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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