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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及国际化妆品法规动态第32期-2025年10月

本文梳理并汇总了2025年10月中国及国际化妆品法规的最新动态,涵盖行业新闻、新规发布、政策调整及监管动向等,助力企业合规运营,掌握全球化妆品监管趋势。

(一)中国化妆品法规动态与行业新闻

法规动态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90天经口毒性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6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5年10月14日中检院发布,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90天经口毒性试验方法》等6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按要求在“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中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bzh/hzhpbzhxt/index.html

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510141630371759629.html

月桂酰丙氨酸等三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2025年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第二次动态调整。月桂酰丙氨酸、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双-鲸蜡硬脂基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等3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目录》Ⅱ。《目录》Ⅰ对有关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等。此外,《目录》查询页面增加了“修订建议”功能,方便行业企业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药监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认真组织研究、吸纳,积极推动《目录》持续修订完善。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gdt/20251020091655117.html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标签管理工作,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试点工作为期3年。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251020173029108.html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品种遴选结果公示
2025年10月20日,中检院打不,在国家药监局指导下,中检院从率先上市、我国特色、国产替代、绿色低碳等四个方向,通过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首批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品种征集工作。经初筛、专家评选、视频答辩等环节,遴选出16个拟开展创新指导的品种。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提交异议意见,发送至hzpxyl@nifdc.org.cn。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510200833571766908.html

行业新闻与地方动态

中日化妆品监管法规制度交流活动在京举办

2025年10月29日,中日化妆品监管法规制度交流活动在京举办。会上,日本化妆品工业会、日本商会化妆品联络会就日本化妆品监管改革历程与成果、日本化妆品监管模式、医药部外品与化妆品管理制度、上市前原料安全性评价与成分监管、功效宣称管理、上市后监管体制等内容作了介绍。中日双方参会人员就医药部外品注册审批制度、化妆品新原料管理等进行了交流讨论。此次交流加深了对两国化妆品监管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双方深化合作交流奠定了良好基础。
https://www.nmpa.gov.cn/yaowen/ypjgyw/hyxx/hzhphyxx/20251029191532176.html

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第四次会议在广东中山召开

2025年10月16日,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第四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召开,广东、天津、黑龙江、山东、海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级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专家到会指导,重庆市药品监管局受邀参会。

协作会议再次对化妆品监管协作区域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针对认识偏差,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适应发展需求,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提出《规范》实施中存疑问题的执行指导意见。协作会议还对当前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潜在风险进行交流会商。
https://mpa.gd.gov.cn/ztzl/hzpaqpg/sjfb/content/post_4787955.html


(二)国际化妆品法规动态

欧洲

英国将禁用4-MBC及16种CMR物质,并降低甲醛缓释体标签阈值

2025年10月31日,英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TBT/N/GBR/107号通报,颁布2026年化妆品(化学物质限制)法规》草案,并计划对英国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进行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4-甲基苄亚基樟脑、禁用16种CMR物质及降低甲醛缓释体标签阈值。该草案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ying-guo-jiang-jin-yong-4-mbc-ji-16-zhong-cmr-wu-zhi-bing-jiang-di-jia-quan-huan-shi-ti-biao-qian-yu-zhi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GBR/25_07356_00_e.pdf

因致癌风险,欧盟考虑禁用含乙醇的消毒产品,引发巨大争议

鉴于致癌风险日益增加,欧盟正在考虑禁止将乙醇作为洗手液等消毒产品的活性成分使用,引发了巨大争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下属的一个工作组10月10日在内部建议中,将乙醇归类为“可能增加癌症风险”的危险物质,应在清洁及其他消毒产品中被替代。目前,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 11 月下旬的 ECHA 委员会会议上,这场关于乙醇的分类之争,不仅关乎一款消毒剂的命运,更直接影响着全球医疗行业的防疫安全底线。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或许只是一则行业新闻,但对于每天依赖乙醇消毒剂守护健康的医护人员和患者而言,其后续进展值得持续关注。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h4oQGgQyr09YT-RQrMsAhg

https://aise.eu/app/uploads/2025-02-25-Ethanol-Recommendations-on-Public-Consultation-BPR.pdf

北美洲

加拿大更新化妆品通报表(CNF)要求

2025年10月6日,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对化妆品通报程序中的化妆品通报表(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 CNF)要求进行了更新,并同步更新了《化妆品通报指南》(Cosmetic Notification Guide)。主要更新内容涉及“第四部分:制造商、进口商及其他联系人信息”及“第五部分:产品成分”。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jia-na-da-geng-xin-hua-zhuang-pin-tong-bao-biao-cnf-yao-qiu
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consumer-product-safety/cosmetics/notification-cosmetics/guide.html#a0

美国加州将禁止使用美发拉直产品中的部分成分

2025年10月11日,美国加州州长签署第236号参议院法案(Senate Bill No. 236),又称《打击不安全美发拉直剂法案》(Combating Unsafe Relaxers, C.U.R.L. Act)。对于用于化学拉直卷曲或紧密卷发的美发产品,如其含有包括甲醛(Formaldehyde)、羟苯异丁酯(Isobutylparaben)、铃兰醛(Lily aldehyde)在内的九种有意添加成分,将被禁止在加州生产、销售或分销。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StatusClient.xhtml?bill_id=202520260SB236

南美洲

阿根廷引入进口化妆品电子宣誓注册机制

2025年10月27日,阿根廷国家药品、食品与医疗技术管理局发布第7939/2025条决议,宣布改革进口及生产许可制度,引入电子宣誓注册机制,以简化进口化妆品与家用卫生产品企业注册程序。该决议自在阿根廷共和国官方公报发布60个工作日后生效。

该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 对于从事化妆品、个人卫生及香水产品、口腔卫生产品、 一次性卫生用品及家用卫生产品的进口、制备、包装的自然人或法人,须通过电子平台提交宣誓声明 (Declaración Jurada)。提交后,系统将分配一个官方档案编号。提交宣誓声明后,声明中列明的场所即可被视为获得从事相关活动的许可,但 ANMAT保留后续核查权。该宣誓声明无有效期限制;
  • 批准《卫生产品良好生产规范(BPF)》;
  • 企业须遵守适用于其活动的良好生产规范,并保留证明文件以备 ANMAT检查。ANMAT将定期进行现场审查以验证合规性。
  • 企业如发生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税号、经营范围、扩展或修改经营项目、活动内容等变更,须在30日内通过新宣誓声明通知 ANMAT;
  • 在该决议生效时已获许可的企业,应在180个工作日内提交宣誓声明以完成重新登记, 系统将分配新的档案编号。企业有3年过渡期用于消耗带有旧编号的包装材料。正在办理许可或整改中的企业,在完成 ANMAT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前,不得提交新的宣誓声明。

https://www.boletinoficial.gob.ar/detalleAviso/primera/333450/20251027

巴西发布化妆品禁用成分公告

2025年10月29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 发布公告,禁止在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中使用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氧化膦和N,N-二甲基对甲苯胺两种化学物质。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对含有上述两种物质的产品进行制造、进口和授予新注册或备案;90天内停止销售(交易)或使用市场上含有这两种物质的产品。

https://www.gov.br/anvisa/pt-br/assuntos/noticias-anvisa/2025/saiba-como-identificar-se-o-seu-cosmetico-contem-as-substancias-proibidas-tpo-ou-dmpt

亚洲

印尼BPOM发布新规,更新化妆品原料监管要求

2025年10月3日,印度尼西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正式颁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2025年第25号),对化妆品原料的使用规范进行了全面更新。根据法规要求,此前实施的2019年第23号条例及2022年第17号条例同步废止。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设有12个月过渡期。CIRS建议相关企业应尽快开展现有产品配方、标签内容等审查,确保产品持续合规上市。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yin-ni-bpom-fa-bu-xin-gui-geng-xin-hua-zhuang-pin-yuan-liao-jian-guan-yao-qiu

https://jdih.pom.go.id/download/rule/1697/25/2025/Peraturan%20Badan%20Pengawas%20Obat%20dan%20Makanan%20Nomor%2025%20Tahun%202025%20tentang%20Persyaratan%20Teknis%20Bahan%20Kosmetik

因含有有害和禁用成分,印尼BPOM撤销34款化妆品的流通许可

近日,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发布公告,撤销34款化妆品的流通许可,原因是这些产品含有有害和/或禁止成分,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CIRS提示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印尼对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的监管要求,严禁使用任何未经批准或明确列入禁用清单的成分。同时,应加强对原料来源的审查和成品质量的把控,确保产品在配方、标签等方面全面符合当地法规标准。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yin-han-you-you-hai-he-jin-yong-cheng-fen-yin-ni-bpom-che-xiao-34-kuan-hua-zhuang-pin-de-liu-tong-xu-ke

https://en.antaranews.com/news/370493/bpom-bans-34-cosmetic-products-causing-allergies-cancer?sessionid=

泰国拟修订化妆品成分清单管理条例

2025年10月15日,泰国食药局发布通告,拟修订化妆品成分清单管理条例,该修订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10月29日。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 化妆品禁用物质物质清单中新增茶碱等三种物质,同时将原先准予使用的澳化铵等24种物质调整为禁止使用成分并加入禁用清单;
  • 将胡椒碱收录至化妆品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1%;
  • 修订化妆品中水杨酸使用要求的实施日期,增设自政府公报发布后90天生效的过渡期。

https://law.go.th/listeningDetail?survey_id=NTk2OURHQV9MQVdfRlJPTlRFT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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