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什么是内、外包装?进口食品原料生产企业也需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释义发布!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食品,释义,境外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点击查看),要求所有进口食品进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一经发布,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企业关心的问题纷至沓来:有没有过渡期?需要标示注册编号的“内、外包装”究竟指什么?食品原料的境外生产企业也需要注册吗?

11月5日,在248号令实施日期越来越迫近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官方释义终于发布。据此官方释义,瑞旭集团特整理出近期企业关注度非常高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以便企业快速获取所需信息。

1. 海关总署第248号令的实施会不会设置过渡期?

答:目前看来,不会再设过渡期。

第二十八条释义相关内容:本规定于2021年4月12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已给予符合WTO规定的过渡期。

2. 需要标示注册编号的“内、外包装”究竟指什么?

答:外包装指运输包装,内包装指含有独立包装的可单独销售的销售单元。释义中对内包装的解释比较拗口,瑞旭集团认为可以理解为最小销售单元,按GB 7718等标签法规的相关要求标识即可。

第十五条释义相关内容:内外包装是指运输包装和含有独立包装的可单独销售的销售单元。

3.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需要注册,那食品原料的境外生产企业需要注册吗?

答:需要,食品包括成品,原料和食药两用物品。

第二条释义相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4. 如何判断产品是属于18类内需推荐注册的食品,还是18类外需自主注册的食品?

答:根据HS编码进行判断。

第七条释义相关内容:18类及其他类别进口食品HS编码范围,可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查询。HS编码范围将根据税则编码更新情况同步调整。

5. 按旧法规已完成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的,在新法规实施后仍然有效吗?

答: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内按新规要求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六条释义相关内容:本规定实施前已获得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其注册仍然有效,有效期届满前可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办理延续注册。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的,将予以注销。

6. 2022年1月1日按什么时间看?生产日期吗?

答:没有明确说明,但结合第二十一条释义,瑞旭集团认为可理解为报关日期。

第二十一条释义相关内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被注销后,自注销生效之日起及以后启运的该企业输华产品将不再受理其进口申报。

7. 拓展信息:18类外需自主注册的食品需要在哪里申报?

答:释义中未提及,但根据多方消息,企业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不过据悉,此系统仍在不断建设完善中。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食品,释义,境外

官方链接:

相关推荐:

我们的服务: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CIRS食品合规互动”!实时传递最新食品监管法规动态,获取最热行业资讯,你想知道的最新一手资讯都在这里。

食品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6058259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6058259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