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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包装食品配方、标签审核

中国预包装食品配方、标签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明名称、配料表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应当标明的事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内容负责。瑞旭集团食品法规团队熟悉预包装食品各项法规及标准,能结合其丰富的经验为企业提供全面、精确的配方、标签审核服务,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与食品配方合规相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
  • 新食品原料批准公告
  • 相关食品原料的国家标准
  • 产品国家标准相关规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
  • 产品国家标准相关规定

配方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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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基本要素

普通食品

特殊膳食用食品

国产

进口

国产

进口

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

配料表

配料表

配料表

配料表

净含量和规格

净含量和规格

净含量和规格

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商和(或)经销商信息

境内进口商和(或)经销商和(或)代理商信息

生产商和(或)经销商信息

境内进口商和(或)经销商和(或)代理商信息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

贮存条件

贮存条件

贮存条件

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原产地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原产地

产品标准代号

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

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其他

其他

食用方法

食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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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人群

适宜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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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其他

注: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

  • 婴幼儿配方食品:1)婴儿配方食品;2)较大婴儿配方食品;3)幼儿配方食品
  • 婴幼儿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0-12月龄);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岁以上)
  • 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1)辅食营养补充品;2)运动营养食品;3)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等

我们的服务

  • 预包装食品配方审核
  • 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
  • 营养成分检测与GB项目检测
  • 最新食品法规相关咨询与培训

为什么选择瑞旭?

瑞旭集团成立于2007年,集团员工数超450人,总部位于杭州,在美国、英国、爱尔兰、韩国、日本等地拥有11家子公司,可为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的国内外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认证服务。

我们的优势是什么?

  • 瑞旭美国公司位于弗吉尼亚州,我们拥有全职的美国食品法规专家,提供美国FDA GRASNDICAPAnimal food GRASFDA Animal Food Ingredient Consultation, AAFCO SRIS等合规服务。
  • 瑞旭集团拥有24位中国毒理学专家(DCST),1位欧洲注册毒理学家(ERT),2位美国毒理学专家(DABT),DABT可作为GRAS专家小组成员,参与会议并签字GRAS卷宗。
  • 瑞旭集团食品事业部有15年以上的食品合规服务经验,拥有众多成功案例,包括母乳低聚糖(2’-FLLNntLNT等)、甜菊糖苷、肌醇、巴西甜蛋白、番茄红素、酶转甜菊糖苷RebM2NMN、灭活AKK、镰刀菌蛋白、D-阿洛酮糖、氨基葡萄糖盐酸盐、N-乙酰氨基葡萄糖(NAG)、β-胡萝卜素、玉米黄质、虾青素、PQQ
  • 瑞旭集团食品事业部提供全球新食品原料注册申报服务,覆盖20+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美国、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日本、巴西、墨西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等。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俞经理  13758216434(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0571-8720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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