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第21期质量公告中不合格的产品沉冤得雪

来源 未知 作者

2017年9月14日发布的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21期,总第39期)中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第一个就是北京润美医药有限公司代理YAG激光治疗仪。

10月17号,总局发表更正声明,表示经过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控制器件和仪表是符合规定的。

剧情峰回路转,企业喜出望外。这是小编进入医疗器械行业以来,第一次看到国家质量抽检结果更正的公告。敢于申请复检的企业当然是对自己的产品充满自信,希望这样有底气的企业越来越多,这表示更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有保证。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CIRS医械合规动态”!实时传递最新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动态,分享医疗器械注册成功经验及经典案例跟踪医疗器械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医疗器械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