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此次工作针对的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GCP资质审查,但是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尚未尘埃落定的情况下,器械产品的临床工作还是依赖药物基地。无论是筛选医院、伦理立项,还是启动入组、总结结题等等环节, 机构的一举一动,都深深牵动小伙伴们的心。虽然时间、费用是申办方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但是作为器械人,我们同样期待一个更为严谨规范稳定的临床环境。让我们一起学习文件精神,关注行业发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添砖加瓦,共同努力。
工作目标: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快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检查和复核检查,释放临床试验资源。
组织领导:总局药化注册司通报总体安排,组织会审;并同检查中心协调各省局,统筹安排具体现场检查及经办工作。
检查范围:目前受理待查503家,其中资格认定204家,复核申请299家。
检查标准:资格认定检查标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国食药监安[2004]44号)
复查检查标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查检查标准》(CFDA公告2009年第65号)
既往机构资格认定/复查相关法规
-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查检查工作方案》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查检查标准》
-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

机构资格认定检查标准
一 机构部分(250分)
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评分表A
二 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250分)
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评分表B
三 专业科室(250分)
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评分表C
机构复查检查标准组成
机构现场检查标准
专业现场检查标准及实验项目检查标准
伦理委员会检查标准
机构复查专业抽查原则
| 复核专业数量(个) | 抽查数量(个) |
| 1-5 | 全部 |
| 6-10 | 5 |
| 11-15 | 7 |
| 15-20 | 10 |
| 20以上 | 12 |
机构复查专业项目抽查原则
- 组长单位项目;
- 创新药物(如化药1.1类、中药1类等);
- 发生SAE较多及其他问题较多的项目;
- 完成例数较多的项目;
- 一般不抽查中保品种、IV期项目、国际多中心项目及尚未完成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