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6条关于督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飞行检查问题整改的通知。
本次飞检的26家企业中,2家已经停产,要求恢复生产前需经过相关部门核查。剩余24家企业问题都不太严重,全部限期整改。此次飞检主要抽查了一下几种产品,主要是一次性产品和理疗类产品。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等
- 电位治疗仪等理疗产品
- 节育器、避孕套
- 疝修补补片
- 内窥镜手术取物器
- 同种异骨体
- 体外诊断试剂
- 接触性创面敷贴
一、程序控制文件
- 缺少质量控制文件
- 无控制标准
- 未明确检验方法或检验方法不合理
- 缺少关键工艺验证文件
二、仓库
- 对部分产品、原料等未严格分区放置
- 合格品等标识标签无或不全
三、采购
- 未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制度
- 未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或资料收集不全
- 未签订采购合同
- 采购要求中未明确产品质量标准
- 无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检验报告
四、厂房与设备设施
- 设备设施不全,如缺少除湿设备、防虫防鼠设施
- 设备未校准、验证或超过检定效期
- 设备使用记录不完整
- 设备与检验工艺不符合
- 未对检验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 厂房面积、环境等不符合实际要求
- 洁净车间与外界无缓冲设施、压差计等、无洁具,生产环境不能保证洁净度
五、记录表
- 无相关原始记录
- 记录表不完整,无审核人签字、签字日期等
- 记录表修改审核不规范,无修改人签名
六、人员
- 对法规不熟悉
- 健康证收集不全
- 程序的实施、审批人员与文件规定不一致
- 人员配置不足
七、数据分析
未按要求进行分析汇总,数据分析程序未包含不良事件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