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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氟雷拉纳等13种化学物质特定用途管理认定的基础上,通过认真调研和科学评估,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对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详见附件)用于农林病虫草害防控等特定用途时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欧盟原药等同认定(Technical Equivalence, TE)是农药原药出口欧盟市场最便捷、最经济的路径。根据 SANCO/10597/2003 指南,欧盟原药等同性评估分为 Tier I(化学等同性) 与 Tier II(毒理与生态毒理等同性) 两个阶段,其中杂质的类型与浓度水平直接决定了评估路径、所需提交的数据及通过难度。本文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根据已往无数申请成功案例,总结了不同浓度水平杂质的分类及需要提交的评估数据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二维码制作和使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农药标签二维码格式及生成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内消毒、灭菌设备、物理杀虫设备出口美国,美国EPA 注册是绕不开的准入门槛。不少外贸工厂、跨境卖家因为不了解法规,出现货物海关被扣、亚马逊平台链接下架、账号受限等损失。本文里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结合美国 FIFRA 法案要求,把美国 EPA 注册适用产品、合规风险、办理流程、关键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FAQ进行完整梳理,帮助企业顺利打通美国市场。
2026年7月31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发布了《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修订版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8月21日。此次修订属于重大修订,将对未来5-10年中国农药登记及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里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将对法规主要变化进行全面梳理并分析其影响,为农药登记与研发相关人员提供决策参考。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陆续淘汰一系列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发布配套禁限用管控措施。为便于相关部门执法监督,现将国家禁用农药品种公布如下:
2026年1月16日,越南政府正式颁布第22/2026/ND-CP号法令,对《标准与技术法规法》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范。该法令适用于在越南境内开展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相关活动的国内外组织、个人及海外越南公民。本文系统梳理该法令核心修订内容,详解合格声明规则、技术法规合规要求、企业标准(TCCS)编制与适用规范,助力外贸企业精准合规、依托新规构建产品市场竞争优势。
按照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5〕24号)要求,受部农药管理司委托,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商标填报及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6月23日,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ustralian Pesticides and Veterinary Medicines Authority, APVMA)发布了非选择性除草剂百草枯(paraquat)和敌草快(diquat)的最终审查决定。经过长期科学评估,APVMA决定两种化学品仍可继续使用,但在施用剂量、设备要求、个人防护、用途范围等方面施加重大新限制,现有库存允许在两年内逐步消化。
根据行业研究报告,全球SDHI杀菌剂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5年的39.3亿美元增长至2026年的42.3亿美元,并有望在2031年达到61.4亿美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CAGR)达7.72%。这一持续性的增长主要由全球高产作物需求的增长、气候变化引起的病害压力加剧以及病原真菌对传统三唑类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产生抗性所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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