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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部发布了最新修订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12号令),并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中国环境保护部2010年1月发布第7号令,即修订版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此法规于2010年10月正式施行。
欧盟CLP法规修订案实施、美国TRI(毒性物质排放清单)扩容、土耳其KKDIK注册制度最新调整、乌克兰UA REACH/CLP实施时间调整、法国PFAS禁令生效、瑞士PCN毒物中心通报制度全面实施、中国GB 30000系列标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强制性法规落地以及越南《化学品法》正式生效,一场横跨中国、欧盟、美国及亚太地区的合规浪潮,正以超出预期的速度席卷各行各业。您是否已为这场变局做好准备?
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及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化学品,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也需要登记。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不进行重复登记。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Toxic and Concerned Chemical Substances Control Act,以下简称TCCSCA,2019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制造或输入每年达一定数量既有化学物质者应依规定期限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登录化学物质资料”。
中国的化学品管理法规很复杂,涉及多个部委和法规清单。这些法规不仅仅影响化工行业,还会影响到其它行业。在你出口或进口化学品到中国前,为了保证化学品贸易合规,检查你的合规义务,完成化学品登记或申请需要的进口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颁布于2005年8月26日,于同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并在2014年和2016年进行了两次修改,目前所施行的是2016年最新版本。该条例的目的在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
企业化工产品国内流通和进出口领域提供供应链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通过“贸易流通,合规先行”,确保客户产品在供应链各个环节中的安全合规,提高物流等运行效率。具体内容包括供应链合规判定、物流服务(如海运、空运、公路和铁路运输)、仓储及配送、报关清关等。
为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最新的化学品法规资讯及要求,掌握合规策略,瑞旭集团特此举办“合规领航・2026 全球化学品市场准入巡回研讨会”,此次巡回第3站-南昌站。本次会议邀请了瑞旭集团多领域专家为企业答疑解惑,聚焦全球化学品法规最新进展、GHS全球实施动态以及绿色低碳要求及转型策略,为企业提供实战经验与解决方案。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山东合创气体有限公司提交的2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3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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