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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部发布了最新修订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12号令),并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中国环境保护部2010年1月发布第7号令,即修订版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此法规于2010年10月正式施行。
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及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化学品,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也需要登记。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不进行重复登记。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Toxic and Concerned Chemical Substances Control Act,以下简称TCCSCA,2019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制造或输入每年达一定数量既有化学物质者应依规定期限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登录化学物质资料”。
中国的化学品管理法规很复杂,涉及多个部委和法规清单。这些法规不仅仅影响化工行业,还会影响到其它行业。在你出口或进口化学品到中国前,为了保证化学品贸易合规,检查你的合规义务,完成化学品登记或申请需要的进口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颁布于2005年8月26日,于同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并在2014年和2016年进行了两次修改,目前所施行的是2016年最新版本。该条例的目的在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
企业化工产品国内流通和进出口领域提供供应链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通过“贸易流通,合规先行”,确保客户产品在供应链各个环节中的安全合规,提高物流等运行效率。具体内容包括供应链合规判定、物流服务(如海运、空运、公路和铁路运输)、仓储及配送、报关清关等。
2024年9月18日,上海海事局发布通知,就《上海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及海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和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上海港船载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及海运固体散装货物的申报和报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国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上海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该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1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就《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等9项拟立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定于2024年10月14日。
2024年7月24日,GB 30000.1-202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正式发布,近日通则全文发布,GB 30000.1-2024代替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自1992年首次发布以来,是本规则的第二次修订,将于2025年8月1日强制实施。在此背景下,为了帮助企业深入解读本次法规更新的历史路程,瑞旭集团特推出本次网络研讨会,重点介绍GB30000.1-2024做出的八项重要变化,主要包括: 一项新增; 三项更新; 四项删除。本次法规的更新预示着国家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也预示着未来其他法规更新的方向。随之而来的将是配套系列法规的更新,敬请期待吧!
2024年7月24日,GB 30000.1-202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正式发布,近日通则全文发布,GB 30000.1-2024代替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自1992年首次发布以来,是本规则的第二次修订。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新术语和定义为“GHS中规定的定义和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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