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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化学品登录(TCCSCA/OSHA)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Toxic and Concerned Chemical Substances Control Act,以下简称TCCSCA,2019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制造或输入每年达一定数量既有化学物质者应依规定期限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登录化学物质资料”。
近日,中国台湾环境部发布了《列管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与其运作管理事项》草案。该草案根据《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订立。如对草案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0月3日前通过官网所述联系方式进行反馈。
中国台湾地区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化学物质登录平台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启用线上申请废止(注销)登录码功能。该功能启用后,将不再需要登录人向主管部门通过邮寄纸本公文提交申请,进而简化作业流程,申请与审批更加便利,会提升台湾地区化学品管理的整体行政效能。
2025年6月18日,台湾地区环保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召开了关于“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危害及暴露评估资料准备与缴交方式”的线上说明会,正式启动106种既有化学物质危害及暴露评估资讯指定期限缴交。
2025年5月,中国台湾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宣布修订《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及《列管关注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新规于2025年6月1日生效,旨在降低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
中国台湾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于2025年6月4日发布通知,要求相关登记人完成危害及暴露评估资料的登记工作,并为此举办线上说明会。
2025年2月25日,中国台湾环境部发布了两则公告,正式制定了《氢氟碳化物管理办法》,并公布了禁止或限制制造、进口、出口、销售、使用或排放的氢氟碳化物(HFCs)种类。该管理办法自即日起生效,旨在加强对温室气体的管控,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国际义务。
2024年11月26日,中国台湾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发布草案,预告修订《列管关注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以配合船舶防污系统公约禁限用规定。草案将N'-第三丁基-N-环丙基-6-(甲基硫基)-1,3,5-三氮-2,4-二胺(以下简称环丁烃)列为关注化学物质,并设定其管制浓度及运作方法,接轨国际管理趋势。
近日,中国台湾环境部公布了《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的修订草案,并开始征求公众意见。此次修订主要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因其不易分解、长距离迁移及高生物累积性,对生物健康构成严重风险。根据联合国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环境部计划将包括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在内的357种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正式列为毒性化学物质。
2024年6月11日,中国台湾环境部宣布对《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许可登记核可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旨在加强化学物质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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