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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及原料
中国对化妆品管理采用审批制,化妆品或其新原料在生产或进口之前需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申请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或备案,获得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或备案凭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化妆品新原料定义,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如何判断化妆品新原料,上市前监管要求,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填写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信息并上传由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原料生产商已根据《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指南》(附12以及附13)报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14)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可填写原料报送码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2026年,全球化妆品行业正处于法规重构与市场变革的关键节点。对中国化妆品品牌而言,这是品牌出海的重要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日趋复杂的全球合规挑战。从美国MoCRA的深化实施,到欧盟法规的持续演变,再到中国台湾、澳洲等新兴市场的差异化要求——企业亟需一套系统性的全球合规策略,以应对多区域准入的复杂局面,把握海外增长机遇。
通过查询国家药监局,2026年4月14日-4月20日,新增四款化妆品新原料通过备案,具体信息详见下表。目前相关技术要求均尚未披露,且尚未进入监测期。截至目前,2026年共有67款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
2026年4月13日,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了第四次动态调整,共涉及50条记录。其中,目录II新增“雪莲花愈伤组织粉”1项;目录I调整了49个原料的名称。
通过查询国家药监局,2026年4月1日-4月13日,新增12款化妆品新原料通过备案,具体信息详见下表。目前相关技术要求均尚未披露,且尚未进入监测期。截至目前,2026年共有63款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
2025年6月,国家药监局建立《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其分为I和II两个清单管理。2026年4月13日,国家药监局对《目录》进行了第四次动态调整,共计50条调整记录。截止目前,《目录》已完成四次动态调整。以下内容对这四次调整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梳理,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循最新的化妆品原料合规要求。
本文梳理并汇总了2026年3月全球化妆品法规的最新动态,涵盖行业新闻、新规发布、政策调整及监管动向等,助力企业合规运营,掌握全球化妆品监管趋势。
为帮助行业各方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洞察市场趋势,本文对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26年3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深入分析。报告内容主要涵盖当月新原料备案数量、备案企业基本情况及地区分布、多次备案的新原料以及原料解读等方面,力求为行业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数据支持与信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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