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12号令修订草案获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原则通过,新化学物质登记新规待签发公布,生产、进口及相关企业需持续关注

摘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草案)》(原12号令修订)已获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目前仅为部务会原则审议通过阶段,本次审议版本的草案全文尚未对外公开,后续需经修改、部长签发程序后方以部令形式正式发布。本次修订衔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登记主体、登记类型、豁免范围等将有重大调整,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及相关企业的合规义务将随之变化,需持续关注。

2026年10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名录》)。会议原则通过后,两份文件还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并经部长签发,再以部令形式正式公布,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及相关企业的登记合规要求也将随之调整。

会议指出,《办法》修订将规范新化学物质登记,强化新污染物源头防控,推动有毒有害物质替代与绿色化学品应用。《名录》修订将深化排污许可改革,落实分类分级管控,推进排污许可 “一证式” 管理,加强与环评制度协同,完善固定污染源监管。

修订进程回顾

从《办法》看,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6月11日发布《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7月12日,拟对登记主体、登记类型、豁免范围、聚合物管理与供应链责任等作出重构式调整。

此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6年8月4日发布《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8月15日起停止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原备案相关事项转入登记程序办理,为修订后的《办法》出台前的过渡作出衔接安排。

《名录》方面,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已实施多年,生态环境部曾于2025年12月5日就其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1月5日。

本次仅为部务会原则审议通过阶段,草案全文尚未对外公开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会议的官方表述为“审议并原则通过”草案,不等于规章已正式发布。本次仅为部务会原则审议通过阶段,本次审议版本的草案全文尚未对外公开,当前能够查阅到的文本仅为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此前已发布征求意见稿,本次部务会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吸纳反馈意见完成修订。部务会原则通过后,文件还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并经部长签发,正式令文公布之后,文本才对外公开。后续文件需完成内部修改、部长签发后,以部令形式正式发布。CIRS 将持续跟踪政策进展,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更新。

瑞旭提醒

结合本次会议进展,瑞旭建议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及相关企业关注以下事项:

1. 合规判断以正式公布文本为准:本次审议版本的草案全文尚未公开,正式令文对征求意见稿内容的吸纳与调整情况尚不可知,企业在登记类型选择、豁免判定等方面的合规安排,宜以正式公布文本为最终依据,避免直接按征求意见稿内容预判最终要求;

2. 提前评估修订影响:可对照此前征求意见稿中的调整方向(登记主体、登记类型、豁免范围等),梳理本企业涉及物质清单,评估修订正式实施后可能受到的影响,为后续过渡预留准备时间;

3. 核查现有备案状态:自2026年8月15日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已停止办理,原备案相关事项转入登记程序办理,相关企业应核查自身物质在现行《办法》项下的状态,确保过渡期间合规连续;

4. 同步关注《名录》修订进展:排污单位可关注《名录》修订正式发布后行业类别的调整情况,届时对照本企业所属行业核实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登记管理类别的变化,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

相关阅读

瑞旭此前已就12号令修订进程发布如下解读文章:

1. 《重磅! 生态环境法典落地之际,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迎来重构式修订》(2026年6月12日):http://www.cirs-group.com/cn/chemicals/sheng-tai-huan-jing-fa-dian-luo-di-zhi-ji-xin-hua-xue-wu-zhi-deng-ji-zhi-du-ying-lai-zhong-gou-shi-xiu-ding

2. 《注意!新化学物质备案转为登记后,需关注四项重要调整》(2026年8月17日):http://www.cirs-group.com/cn/chemicals/xin-hua-xue-wu-zhi-bei-an-zhuan-wei-deng-ji-hou-xu-guan-zhu-si-xiang-zhong-yao-tiao-zheng

瑞旭服务

  • 中国新化学物质注册服务
  • 中国新化学物质法规咨询和培训服务
  • 中国新化学物质法规应对优质方案设计
  • 中国新化学物质查新
  •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
  • 实验室委托及实验协调
  • 非测试方法数据评估服务(QSAR、READ-ACROSS、WOE)
  • 新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报告编写
  •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请
  • 登记代理人及登记证管理
  •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 致癌性评估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