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版氟化温室气体法规(EU) 2024/573于2024年3月11日实施后,F-GAS年报和审计的门槛降低,企业的义务相比旧版法规有所加重,其中:
自2025年起, 每年3月31日前,生产、进口HFCs(无吨位限制)或者其他氟化温室气体超过1吨/或100吨CO2当量的气体生产商、进口商,需要提交年报;
自2025年起, 每年3月31日前,向市场投放预充装HFCs超过10吨CO2当量或其他氟化温室气体超过100吨CO2当量的设备商,需要提交年报;
从2025年起,每年的4月30日前,市场投放HFCs超过1000 吨CO2当量的气体生产商或进口商,将需要提交年报的附属审计报告;
从2025年起,每年的4月30日前,进口预充装HFCs超过1000吨CO2当量的设备进口商,这些HFCs在充装前尚未投放市场,需要提交审计报告。
法规同时要求,所有含氟气体(F-gas)产品的进出口商都必须在官方网站(F-gas portal)注册。根据官方数据,每月约有2000家新公司申请注册,其中许多是进口或出口空调系统中含有F-gas的二手车的小型汽车经销商。
上月,欧洲议会三个委员会投票通过了引入小型中型企业(SMC)概念的提案,并将目前适用于中小企业(SME)的各项豁免扩展至小型中型企业。此举旨在避免出现企业规模超过中小企业门槛后,其义务急剧增加的“断崖式”局面。
欧洲议会议员希望将小型中型企业定义为员工人数少于1000人,且营业额不超过2亿欧元或总资产不超过1.72亿欧元的企业(欧盟委员会提议的标准为员工人数750人,营业额1.5亿欧元,总资产1.29亿欧元)。与此同时,议会希望确保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被削弱,欧盟的支持遵循“优先扶持小企业”的原则,并且每五年对相关门槛进行一次审查。
官方提出延续提案,将SMC企业的F-gas门户注册门槛提高,即只有向市场投放预充装HFCs超过10吨CO2当量或其他氟化温室气体超过100吨CO2当量的设备商,或出口有限制条例产品的企业才需要在F-gas Portal完成注册。
经济与公民自由委员会及环境委员会以支持158票,反对9票,弃权10票的结果通过了上述变更提案;机构间谈判以166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授权。
由于3月9日至12日全体会议期间未提出反对意见,后续谈判得以开始。
官方预测,仅2026年,该提案一旦生效,就有约1万家公司根据拟议变更将不再需要在欧盟F-gas门户注册。
请注意,F-gas气体进出口商不受影响!
原文链接 :
Simplified rules for small “mid-cap” companies | News | European Parlia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