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 《欧盟化学品共同数据平台条例》(Regulation (EU) 2025/2455),拟在2029年1月2日前建立一个统一的欧盟化学品数据平台,整合所有与化学品相关的数据,确保数据“可发现、可获取、可互操作、可重用”(FAIR原则),并建立化学品监测与预警机制,以提升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水平。
一、背景
欧盟化学品法规体系复杂,数据分散在不同机构(如ECHA、EFSA、EEA、EMA、EU-OSHA)和成员国手中,导致数据重复、评估不一致、公众信任不足。为提高化学品风险评估的一致性与科学性;降低行政负担,减少动物实验;支持“无毒环境”与“绿色协议”目标以及建立公众信任的透明机制,欧盟决定建立一个统一的欧盟化学品数据平台。
二、核心内容:建立“共同数据平台”(Common Data Platform)
1. 建立主体:由 ECHA负责“建设 + 运维”。
2. 数据范围:
- 法定义务数据:凡列入 Annex I 之欧盟法规所生成或提交、且由 ECHA/EEA/EFSA/EMA/EU-OSHA/委员会持有的数据;
- 项目/科研数据:欧盟、成员国或国际研究项目产出的化学品数据,若已被上述机构接收;
- 自愿提交数据:成员国、第三国、科研机构等自愿提供且被接收的数据。
排除条款(不进入平台):
- 混合物市场配方(CLP 第 45 条)具体成分;
- 化妆品成品通知信息(CPNP);
- 各机构内部工作/决策文件(除非另有规定)。
3. 数据服务模块(Dedicated Services):
① IPCHEM(监测数据)
② 参考值库(Reference Values)
③ 研究通报库(Study Notifications)
④ 监管流程库(Regulatory Processes)
⑤ 物品/产品化学品库(Chemicals in Articles/Products)
⑥ 替代品库(Alternatives to Substances of Concern)
⑦ 法规义务库(Legal Obligations Finder)
⑧ 标准格式与受控词表库(Formats & Vocabularies)
⑨ 环境可持续数据库(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Data)
4. 访问权限
用户类型 | 访问权限 |
|---|---|
公众 | 可自由访问非机密数据,免费、可下载、机器可读 |
监管机构(Authorities) | 可访问全部数据,包括机密数据,用于执法、评估、政策制定 |
企业与第三方 | 不可直接访问机密数据,但可依法申请(依据EC 1049/2001) |
三、时间表
内容 | 时间 | |
|---|---|---|
实施计划 | 明确数据集与上线时间 | 2026年7月2日前发布 |
平台上线 | 所有核心数据集必须接入 | 2029年1月2日前 |
历史数据整合 | 2026年前生成的数据逐步接入 | 2036年1月2日前完成 |
研究通知义务 | 企业必须登记其委托的研究 | 2027年11月2日起生效 |
人类生物监测研究 | 全欧盟范围的人体化学品暴露调查 | 2030年1月2日前启动 |
该条例将于2026年1月2日(即在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后)自动生效。共同数据平台的建立将为企业带来显著便利,大幅提升化学品相关数据的可查询性与获取效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502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