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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28种潜在的内分泌干扰物质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2018年11月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对第1223/2019号化妆品法规(EC)的审查,结论是该法规足以监管化妆品中内分泌干扰物的使用。化妆品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环境问题的内分泌干扰物质由第1907/2006号REACH法规(EC)监管。

2019年3月,28种物质被确定为化妆品领域潜在EDs的优先名单。随后,欧盟委员会公开收集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上述28种物质中14种优先物质的数据,用于对上述物质进行安全评估。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授权评估优先物质的安全性,同时考虑其内分泌干扰特性。

这14种物质是:二苯酮-3、曲酸、4-甲基苄亚基樟脑、羟苯丙酯、三氯生、三氯卡班、间苯二酚、奥克立林、二叔丁基对甲酚(BHT)、二苯酮、胡莫柳酯、水杨酸苄酯、染料木素和大豆苷元委员会已经研究了除二苯酮外所有这些物质的安全性。

内分泌干扰物—14种优先物质

物质名称

CAS号

欧盟SCCS意见

SCCS意见链接

国内使用情况及使用限值

二苯酮-3

Benzophenone-3

 

131-57-7

无法确认二苯酮-3的内分泌干扰性;

防晒身体乳、含推进剂的防晒喷雾或泵式防晒喷雾中,6%浓度的二苯酮-3作为防晒剂使用是不安全的;

在面霜、护手霜和唇膏中,6%浓度的二苯酮-3作为防晒剂使用是安全的;

在化妆品中最高使用0.5%的二苯酮-3保护产品配方是安全的;

若未使用0.5%浓度的二苯酮-3作为产品配方保护剂,那么2.2%浓度的二苯酮-3作为防晒剂在防晒身体乳、含推进剂的防晒喷雾和泵式防晒喷雾中使用是安全的;

若使用了0.5%浓度的二苯酮-3作为产品配方保护剂,那么1.7%的二苯酮-3作为防晒剂在防晒身体乳、含推进剂的防晒喷雾和泵式防晒喷雾中使用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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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准用防晒剂清单;10%,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含二苯酮-3”

曲酸

kojic acid

 

501-30-4

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此前欧盟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曲酸最大浓度1%将不再被认为是安全的;同时SCCS得出曲酸作为化妆品美白剂使用时的最大安全浓度为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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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无限制

4-甲基苄亚基樟脑4-MBC,4-methylbenzylidene camphor

36861-47-9

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因此无法评估其安全性;拟从准用防晒剂清单(附录VI)中移除,加入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附录 II)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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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准用防晒剂清单;4%

羟苯丙酯propylparaben

 

94-13-3

无法确认羟苯丙酯的内分泌干扰性;当在化妆品中用作防腐剂时,羟苯丙酯的最高安全浓度为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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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用防腐剂清单;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单一酯0.4%(以酸计);混合酯总量0.8%(以酸计);且其丙酯及其盐类、丁酯及其盐类之和分别不得超过0.14%(以酸计)

三氯生triclosan

 

3380-34-5

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牙膏、洗手皂、沐浴露/沐浴香皂、除臭剂(非喷雾型)、粉饼和遮瑕膏、美甲前使用的洗甲液,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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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生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30%,用于洗手皂、浴皂、沐浴液、除臭剂(非喷雾)、化妆粉及遮瑕剂、指甲清洁剂(指甲清洁剂的使用频率不得高于2周一次)

三氯卡班triclocarban

101-20-2

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除漱口水以外的化妆品,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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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卡班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20%,纯度标准:3,3’,4,4’-四氯偶氮苯少于1 mg/kg;3,3’,4,4’-四氯氧化偶氮苯少于1 mg/kg

间苯二酚resorcinol

108-46-3

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发露和香波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50%,氧化型染发产品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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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露和香波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50%,氧化型染发产品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1.25%

奥克立林octocrylene

6197-30-4

无法确认奥克立林的内分泌干扰性;

其用作UV防晒剂在化妆品中单独使用时最高浓度10%是安全的;

当防晒霜或乳液、泵式防晒喷雾、面霜、护手霜和唇膏产品混合使用时,10%浓度奥克立林是安全的;

当与含有10%奥克立林的面霜、护手霜或唇膏产品一起使用时,在含推进剂的防晒喷雾中使用奥克立林的浓度不应超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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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用防晒剂清单,10%(以酸计)

二叔丁基对甲酚BHT,butylated hydroxytoluene

128-37-0

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

在漱口水中,最大安全使用浓度为0.001%;在牙膏中,最大安全使用浓度为0.1%。在除漱口水和牙膏以外的其它驻留类和淋洗类产品中,最大安全使用浓度为0.8%。以上产品一起使用时,也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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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为2.6%

二苯酮benzophenone

1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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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无限制

胡莫柳酯homosalate

118-56-9

无法确认胡莫柳酯的内分泌干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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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用防晒剂清单,10%

水杨酸苄酯benzyl

salicylate

118-58-1

无法确认水杨酸苄酯的内分泌干扰性;

水醇型香水(喷雾和非喷雾)4%,淋洗类皮肤和头发产品(除冲洗用身体产品外)0.5%,淋洗类身体产品1.3%,驻留类皮肤和头发产品(非喷雾型/非气雾型)(身体乳除外)0.5%,驻留类头发产品(喷雾型/气雾型)0.5%,驻留类身体产品(非喷雾型/喷雾型/气雾型)0.7%,

面部彩妆产品和卸妆产品0.2%,口腔护理产品0.004%,除臭产品(喷雾型/气雾型)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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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香精准用清单,淋洗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为0.37012%,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为0.31575%

染料木黄酮genistein

446-72-0

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

在化妆品中使用最高浓度为0.007%的染料木黄酮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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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

大豆苷元daidzein

486-66-8

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

在化妆品中使用最高浓度为0.02%的大豆苷元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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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

 不在优先清单上的14种物质是: 羟苯丁酯、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二苯酮-1、二苯酮-2、二苯酮-4、二苯酮-5、羟苯甲酯、环五聚二甲基硅氧烷、环聚二甲基硅氧烷、水杨酸、丁基苯基甲基丙酸、磷酸三苯酯和溴氰菊酯。

在这些物质中,委员会要求提供其中10种物质的相关科学数据。被排除在外的4种物质是:环五聚二甲基硅氧烷、环聚二甲基硅氧烷、丁基苯基甲基丙醇和溴氰菊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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