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并汇总了2025年12月中国及国际化妆品法规的最新动态,涵盖行业新闻、新规发布、政策调整及监管动向等,助力企业合规运营,掌握全球化妆品监管趋势。
(一)中国化妆品法规、标准动态与行业新闻
法规标准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2025年12月1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体系管理是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精髓和要义,过程安全是产品安全的先决条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是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化妆品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水平,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251212100210113.html
中检院公开征求《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个指导原则意见
2025年12月12日,中检院发布,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新原料命名工作,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中检院起草了《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附件1—4),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hzpxyl@nifdc.org.cn。
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512110835161836063.html
关于征集2026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2025年12月12日,中检院发布关于征集2026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请聚焦原料安全控制、安全与功效评价、新兴技术应用等领域,重点围绕以下方向提出:
一是禁限准用原料。聚焦经国际权威机构科学评估、具有国外安全使用历史的原料,结合国内原料实际使用和行业发展需求,提出禁用、限用、准用原料目录制修订立项建议。
二是原料标准。优先考虑注册备案化妆品中高用量的原料,不良反应监测、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中发现安全风险较高的原料,中国特色植物原料,以及安全监测期满2年的新原料等,提出原料标准立项建议。
三是国际标准。跟踪国际法规与技术标准动态,考虑行业迫切需要且相对成熟的国际标准,提出标准转化立项建议。
四是检验方法。重点关注易非法添加至化妆品中的物质且目前尚无检验方法的情形,提出监管急需的新建立检验方法的立项建议。如提出修订现有检验方法的立项建议,需提供现有检验方法严重不适用的情况说明。
五是通用要求。针对与化妆品产品、原料等安全和质量相关标准需要制定的通用技术要求。
建议征集已于2026年1月15日前截止。
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512121554431838040.html
中检院关于发布《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2项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2025年12月16日,中检院发布,为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及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组织制定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1)和《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2)。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要求,现予发布。
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512160840031842713.html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5年12月19日,中检院发布为贯彻落实《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规范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鼓励原料创新,中检院组织制定了《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自2026年6月19日起实施。本技术指南适用于注册人、备案人在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时,为规范填报原料使用目的提供技术参考。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bzh/hzhpbzhtzgg/202512191544441847330.html
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24号)
2025年12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24号)规定,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牙膏备案人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要求,整理完成相应的产品备案资料。经组织专家研究,鉴于实施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历史,牙膏备案人在整理产品备案资料时,可以通过产品安全使用历史的证明性资料替代毒理学试验报告。
首批产品上市销售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备案人在补充提交备案资料时,可以在提交符合要求的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及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进行说明,证明产品具有安全使用历史,免于提交口腔黏膜刺激试验报告。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jmhzhptg/20251223114130129.html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5年12月26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25日。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提交的资料,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hzhp/20251226094111160.html?sessionid=
25年12月31日,五类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结束
2021年12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 第150号)。2021年1月1日前已经按照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取得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等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产品,根据《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统一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这意味着,自2026年1月1日起,宣称上述功效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如仍进行生产、进口和销售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CIRS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y9g2hrU8_Cr9e5dpsu5ZuA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jmhzhptg/20211217140727142.html?sessionid=
标准动态
工信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首饰 安全技术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公示
2025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首饰 安全技术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公示。其中包括《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该文件规定了洗涤用品术语和定义、原材料安全、可降解度等安全要求、试验方法、风险控制措施、标识要求和过渡期,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含进口)的洗涤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食品用洗涤剂、医疗及工业清洗产品除外),不适用于以有机溶剂为清洗成分的干洗剂。过渡期为标准发布后的12个月。
https://www.miit.gov.cn/jgsj/kjs/jscx/bzgf/art/2025/art_801b9e576b2a49d4b39c301fad34bfaa.html
团体标准:2025年12月共发布24项化妆品团体标准,详情见下表。
序号 | 团体名称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公布日期 | 状态 |
1 | 福建省日用化学品商会 | T/FDCA 13—2025 | 儿童化妆品典型品类暴露量 | 2025-12-31 | 现行 |
2 |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T/GDCA 071—2025 | 化妆品 纯净彩妆评价通则 | 2025-12-31 | 现行 |
3 | 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 | T/SHBX 058—2025 | 《化妆品包装可持续再生设计指南》 | 2025-12-31 | 现行 |
4 |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T/GDCA 070—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苦水玫瑰花(ROSA RUGOSA FLOWER)水 | 2025-12-30 | 现行 |
5 | 山东省检验检测协会 | T/SITA 126—2025 | 化妆品级聚谷氨酸中谷氨酸单体含量检测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 2025-12-29 | 现行 |
6 | 山东省检验检测协会 | T/SITA 125—2025 | 化妆品中8种甜菊糖苷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 2025-12-29 | 现行 |
7 | 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 | T/GDMPAS 004—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温泉水 | 2025-12-29 | 现行 |
8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 T/FDSA 0113—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壬二酸 | 2025-12-26 | 现行 |
9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 T/FDSA 0112—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红景天苷 | 2025-12-26 | 现行 |
10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104—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龙胆(GENTIANA SCABRA)提取物 | 2025-12-26 | 现行 |
11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103—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葛根(PUERARIA LOBATA)提取物 | 2025-12-26 | 现行 |
12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102—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甘草(GLYCYRRHIZA URALENSIS)根提取物 | 2025-12-26 | 现行 |
13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99—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四氢胡椒碱 | 2025-12-26 | 现行 |
14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98—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根皮素 | 2025-12-26 | 现行 |
15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97—2025 | 化妆品紧致功效体外测试方法 斑马鱼Ⅰ型胶原蛋白和弹性蛋白基因测试 | 2025-12-26 | 现行 |
16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96—2025 | 化妆品中总汞含量的测定 电热-塞曼效应原子吸收光谱法 | 2025-12-26 | 现行 |
17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95—2025 | 化妆品去屑功效测试方法 | 2025-12-26 | 现行 |
18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 T/CAFFCI 94—2025 | 化妆品皮肤紧致功效人体测试方法 | 2025-12-26 | 现行 |
19 |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 T/GDCQMA 010—2025 | 重质量守安全化妆品企业评价规范 | 2025-12-25 | 现行 |
20 | 中国生产力学会 | T/CAPS 067—2025 | 敏感肌适用型美白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 | 2025-12-25 | 现行 |
21 |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 T/GDCQMA 009—2025 | 化妆品用原料 忍冬花提取物 | 2025-12-24 | 现行 |
22 | 广东省医药合规促进会 | T/YYHG 0005—2025 | 化妆品GMP全流程数字化管控实施指南 | 2025-12-17 | 现行 |
23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 T/FDSA 0109—2025 | 青少年适用型化妆品祛痘与温和功效试验方法 | 2025-12-09 | 现行 |
24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 T/FDSA 0108—2025 | 化妆品用中国产地特色植物源活性成分质量安全评价指南 | 2025-12-09 | 现行 |
25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 T/FDSA 0107—2025 | 儿童高倍防晒类化妆品适用敏感皮肤试验方法 | 2025-12-09 | 现行 |
26 | 上海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 T/SHRH 077—2025 | 化妆品用多聚脱氧核糖核苷酸(PDRN)原料检测通用要求 | 2025-12-09 | 现行 |
27 | 广州开发区黄埔化妆品产业协会 | T/HPCIA 012—2025 | 化妆品用 积雪草(Centella asiatica)相关原料 | 2025-12-02 | 现行 |
行业新闻与地方动态
国家药监局召开化妆品监管工作座谈会
2025年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在石家庄召开化妆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总结2025年监管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形势,研究2026年重点工作思路。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药监局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持续深化全过程监管改革,全方位筑牢安全底线,全链条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https://www.nmpa.gov.cn/yaowen/ypjgyw/hyxx/hzhphyxx/20251229141829173.html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等级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2025年 第22号)
2025年12月5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等级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等级的评估工作。公开征求意见已于2026年1月6日结束。
https://da.jiangsu.gov.cn/art/2025/12/5/art_84644_11686632.html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公告。参与试点的化妆品备案人或者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可以在其设立的专卖店、直营店等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现场自行开展两种及以上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试点期限为 2 年。
参与试点的企业应当为社会信用良好、质量管理体系完备、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备案人或者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且近三年未出现因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被依法处罚的情形。开展个性化服务试点的化妆品不含儿童化妆品、眼部护肤类化妆品、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
https://amr.hainan.gov.cn/himpa/xxgk/gsgg/202512/t20251219_3991976.html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告
2025年12月24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告,自2026年2月1日起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通告明确了企业参与试点的条件、程序、要求,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为更好提升试点工作质量,要求参与试点申请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工业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四类企业不得申请参与试点:过去三年被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过去一年抽检发现存在主观故意非法添加的;过去一年未按时提交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过去一年未按时提交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的。
https://mpa.gd.gov.cn/zwgk/gzwj/content/post_4834273.html
关于发布《浙江省国产牙膏备案入市第一课(试行)》和《浙江省国产牙膏备案资料提交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5年12月30日,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发布,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牙膏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制定了《浙江省国产牙膏备案入市第一课(试行)》和《浙江省国产牙膏备案资料提交指南(试行)》。
https://mpa.zj.gov.cn/art/2025/12/30/art_1228989285_58943192.html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公告。离岛免税化妆品拟采用电子标签方式标注产品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可通过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标签公示系统生成电子标签码,也可通过企业自建或第三方机构赋码系统生成电子标签码。
https://amr.hainan.gov.cn/himpa/xxgk/tzgg/202512/t20251231_4003228.html
(二)国际化妆品法规动态
欧洲
欧盟SCCS发布关于大麻二酚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初步评估意见
2025年11月19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大麻二酚(Cannabidiol, CBD)(CAS号13956-29- 1)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初步评估意见(SCCS/1685/25),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SCCS 认为,在肤用和口腔类化妆品中,0.19% 的大麻二酚(CBD)无论单独使用还是混合使用,都是安全的。在肤用和口腔类化妆品中,0.00025%四氢大麻酚(Delta-9-tetrahydrocannabinol,THC,CAS号1972-08-3)作为杂质存在时,无论是单独还是混合使用,都是安全的。本意见不适用于可能通过吸入导致最终用户肺部暴露的产品。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ou-meng-sccs-fa-bu-guan-yu-da-ma-er-fen-zai-hua-zhuang-pin-zhong-shi-yong-de-chu-bu-ping-gu-yi-jian
欧盟SCCS发布关于汞化合物的初步评估意见
2025年11月19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硫柳汞(CAS号54-64-8)及苯汞的盐类(包括硼酸苯汞)(CAS号62-38-4, 94-43-9)在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使用的初步评估意见(SCCS/1686/25),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考虑到以肾脏毒性作为最敏感毒性终点所计算的安全边际(MoS)低于100,且遗传毒性的相关证据尚不明确,在当前眼部化妆品允许的使用浓度下,使用硫柳汞及苯汞盐类(包括苯汞硼酸盐)是不安全的。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ou-meng-sccs-fa-bu-guan-yu-gong-hua-he-wu-de-chu-bu-ping-gu-yi-jian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351b6bd-c164-416a-8ad4-1fa18a24780d_en?filename=sccs_o_308.pdf
欧盟SCCS发布关于微米级颗粒银的初步评估意见
2025年12月18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银(CAS号7440-22-4)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初步评估意见(SCCS/1687/25),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SCCS认为微米级颗粒银(100nm<粒径<1毫米)在淋洗类化妆品中最大浓度为0.2%,在驻留类化妆品中最大浓度为0.3%是安全的。本意见不适用于在含推进剂的喷雾类产品中所使用的微米级颗粒银(100nm<粒径<1毫米),因为此类用途未被申请人涵盖,SCCS亦未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估。
北美洲
美国FDA:现有数据不足,无法确认化妆品中PFAS的安全性
2025年12月2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2022年《化妆品现代化监管法》(MoCRA)发布关于化妆品中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er-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使用情况的评估报告。该报告回顾了现有科学证据中关于PFAS潜在安全风险的研究。FDA指出,目前关于PFAS通过化妆品暴露的数据存在空白,其评估尚未得出明确的安全性结论,相关不确定性仍然较高。
亚洲
中国台湾更新化妆品行政规费收费标准
2025年11月6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发布《化妆品行政规费收费标准》修订版,该修订将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修正要点包括:删除特定用途化妆品查验登记、变更、展延及其他相关收费项目;修正化妆品产品登录、产品属性管理查询等收费;新增化妆品或化妆品成分安全性评估申请动物试验变更审查费、化妆品登录资料变更事项(单笔、多笔变更)的收费,以及申请源自人体细胞的外泌体用于化妆品的个案审查、变更及审查许可文件补发或换发的收费;规定每件化妆品证明书申请的产品数量以十件为上限。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1286&sessionid=
印度尼西亚发布化妆品进口许可证强制检测要求
2025年12月8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BPOM)发布2025年第627号决议,对化妆品边境进口许可证(SKI Border)申请中分析证书的检测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决议自2026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https://jdih.pom.go.id/preview/slide/1719/627/2025/c92a10324374fac681719d63979d00fe
泰国修订含氟牙膏的强制性标签要求
2025年12月24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在政府公报(Royal Thai Government Gazette)的第142卷400D第56页-58页、76页、80页发布通知,修订含氟化合物化妆品的警示语及含氟牙膏的强制性标签要求,自公告刊登后的次日正式生效实施。现有产品标签更新设有两年过渡期。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97748.pdf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97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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