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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欧盟拟放宽微米级颗粒银的使用限制

瑞旭摘要:近日,欧盟拟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对标SCCS最新科学意见,调整微米级颗粒银管控要求,放宽其许可使用范围。本次草案将更新法规附录III、IV相关条目,瑞旭集团现已汇总整理修订核心内容,并提示化妆品企业需重点关注原料粒径、使用浓度与产品应用场景,做好合规应对!

2026年7月30日,欧盟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G/TBT/N/EU/1227号通报,拟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号中微米级颗粒银的使用限制与管控要求。本次法规草案旨在对标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最新科学评估意见,优化并放宽微米级颗粒银在化妆品中的许可使用范围。

目前,该草案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利益相关方可于2026年9月28日前提交反馈意见。草案预计于2026年第四季度正式通过,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20日后正式生效。若该草案顺利落地,本次修订的相关法规条款将自2026年5月1日起追溯适用。

背景

银(CAS号7440-22-4)在以下粒径状态下,被(EU) 2024/2564号授权条例归类为2类CMR物质,具体粒径范围包括:

  • 块状银(粒径≥1mm)
  • 微米级颗粒银(银粉)(100nm<粒径<1mm)
  • 纳米银(1nm<粒径≤100nm)

基于上述分类,欧盟委员会通过了第2026/78号条例。该法规修订了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附录II第1727项,将纳米银(1nm<粒径≤100nm)和块状银(粒径≥1mm)纳入其中,明确禁止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此外,第2026/78号条例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作出了两处修订:

  • 将微米级颗粒银(银粉)(100nm<粒径<1mm)列入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
  • 修订附录IV第142项,允许在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认为安全的特定条件下,将微米级颗粒银(银粉)(100nm<粒径<1mm)作为着色剂使用。

瑞旭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ou-meng-geng-xin-hua-zhuang-pin-fa-gui

SCCS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了关于银的科学意见:微米级颗粒银不会穿透皮肤,SCCS认为微米级颗粒银(100nm<粒径< 1mm)在淋洗类化妆品中最高使用浓度为0.2%,在驻留类化妆品中最高使用浓度为0.3%时是安全的;在口腔护理产品中最高使用浓度为0.2%,在指甲类产品中最高使用浓度0.3%时,也被认为是安全的;对于儿童化妆品,微米级颗粒银在相同浓度下也被认为是安全的,但漱口水除外,其安全浓度上限为0.05%。

瑞旭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ou-meng-sccs-wei-mi-ji-ke-li-yin-zui-zhong-ping-gu-yi-jian-fa-bu-ming-que-chan-pin-fan-wei-ji-an-quan-xian-zhi

鉴于上述进展,宜相应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附录III的第379项和附录IV的第142项。

法规修订内容

  1. 附录III第379项更新为以下内容:

参考编号

物质信息

限制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化学名称/INN

通用名称

CAS号

EC号

产品类型,使用部位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

a

b

c

d

e

f

g

h

i

379

银粉(100nm<粒径<1mm)

Silver (powder) [100 nm < particle diameter < 1 mm]

Silver

7440-22-4

231-131-3

(a) 淋洗类产品

(b) 口腔类产品(不含儿童漱口水)

(c) 儿童漱口水

(d) 驻留类产品

(e) 指甲类产品

(a): 0.2 %

(b): 0.2 %

(c): 0.05 %

(d)和(e)均为: 0.3 %

仅限具有多孔烧结颗粒结构的银粉。

不得用于可能通过吸入导致最终使用者肺部暴露的产品用途。

参考编号

物质信息

限制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化学名称

C.I. 号/通用名称

CAS号

EC号

颜色

产品类型,使用部位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

a

b

c

d

e

f

g

h

i

j

142

银粉(100nm<粒径<1mm)

Silver (powder) [100 nm < particle diameter < 1 mm]

77820

7440-22-4

231-131-3

白色

(a) 驻留类产品

(b) 指甲类产品

(a)和(b)均为:0.3%

仅限具有多孔烧结颗粒结构的银粉。

不得用于可能通过吸入导致最终使用者肺部暴露的产品用途。

2. 附录IV第142项更新为以下内容:

瑞旭提示

此次欧盟发布的草案放宽了对微米级颗粒银(银粉)(100nm<粒径<1mm)的限制,扩大了其在淋洗类、驻留类、口腔及指甲类等产品中的允许使用范围。相关企业应注意以下事项:

  • 区分银的不同形态并遵守浓度及使用条件:纳米银(1nm<粒径≤100nm)和块状银(粒径≥1mm)仍列入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仅微米级颗粒银(银粉)允许使用,且受附录III第379项和附录IV第142项约束;
  • 注意追溯适用日期:该法规草案通过后,拟自2026年5月1日起追溯适用。使用银原料的化妆品企业应根据上述要求审查其配方,确认粒径、结构及浓度在允许范围内,并相应更新安全评估和标签。

瑞旭集团将持续追踪欧盟化妆品法规动态,提供专业的法规解读与合规解决方案,如您有相关业务需求,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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