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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饲料添加剂授权申请

什么是欧盟新饲料添加剂?

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831/2003(饲料添加剂法规),饲料添加剂(feed additive)是指除饲料和预混料外,有意添加到饲料或水中,以实现以下所述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物质、微生物或制剂:

  • 改善饲料的特性;
  • 改善动物产品的特性;
  • 改善观赏鱼和鸟类的颜色;
  • 满足动物的营养需求;
  • 改善动物生产的环境影响;
  • 有利于动物生产、行为或福利,特别是改善动物胃肠道菌群或饲料的消化率,或抑球虫或组织滴虫。

作用于动物营养的产品,主要用于提高饲料和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或改善动物的生理状况,如,提高饲料消化率。

饲料添加剂类别包括:

  • 工艺添加剂,如:防腐剂、抗氧化剂、乳化剂、稳定剂、酸度调节剂、青贮添加剂
  • 感官添加剂,如:调味剂、着色剂
  • 营养添加剂,如: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微量元素
  • 畜牧学添加剂,如:促消化剂、肠道菌群稳定剂
  • 球虫、组织滴虫抑制剂(除这两项外的其他抗生素均不归入饲料添加剂范畴)

欧盟新饲料添加剂为什么要申报?

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831/2003,任何人不得在欧盟市场投放、加工或使用饲料添加剂,除非:

  • 该饲料添加剂已依据法规获得上市授权;
  • 依据法规规定条件使用该饲料添加剂;
  • 饲料添加剂标签符合法规要求

故,若需在欧盟市场上市销售非正面清单中的饲料添加剂新品种,瑞旭建议申请者先向欧盟当局递交上市授权申请。当前欧盟已建立饲料添加剂正面清单,并规定了每种添加剂的用途、用量等信息。

欧盟新饲料添加剂申请人资质要求

欧盟条例(EC) No 1831/2003中规定,授权申请人或其代表应设立于欧盟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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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旭提醒:申请人资质必须位于欧盟境内,中国饲料生产商无法直接向欧盟提交申请,必须委托欧盟境内代表进行申请。如果在申请资质上存在困难,可以联系瑞旭集团,瑞旭欧洲子公司作为欧盟境内授权申请代表,可以帮助企业完成欧盟饲料添加剂代理申请。

欧盟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为10年,到期可申请延长10年。续期申请应在授权到期至少1年前提交至欧盟委员会。

欧盟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流程

食品添加剂由欧盟委员会(EC)进行受理和授权,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欧盟授权法规,申请步骤包括:

阶段A: 资料提交前:

  • 申报人申请提交意见(可选择)
  • 申报人进行试验预通报

阶段B: 资料提交&适用性确认

  • 申报人线上向EC提交申请
  • EC向EFSA求证申报适用性
  • EFSA接收并确认申报适用性——(30个工作日)

阶段C:安全性评估(6个月,不含资料补正时间)

  • EFSA确认申报适用
  • EFSA就申报卷宗(非保密版)公开征求意见
  • EFSA进行安全性评估
  • EFSA专家组通过科学意见

阶段D:评估意见通过后

  • EFSA发布科学意见
  • EC基于EFSA的意见起草批准法规。

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欧盟动物营养用添加剂申请行政指南文件,欧盟饲料添加剂申报需求的材料包括:

  • 行政数据
  •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的欧盟代表联系人信息
  • 物质名称
  • 物质在欧盟、非欧盟国家的饲料、食品相关授权情况
  • 申请表
  • 寄送三份样品至共同体参考实验室(CRL)的样品确认书等
  • 公开摘要
  • 需提供一份卷宗的简短摘要,EFSA确认申报适用性后,该摘要将与卷宗的非保密版本一同公开。摘要中不得包含任何保密信息。
  • 技术性卷宗
  • 申请信息;
  • 科学摘要
  • 物质信息、特性和使用条件,以及分析方法
  • 添加剂的安全性研究:包括靶动物、消费者、使用者,以及环境安全性
  • 添加剂的有效性研究
  • 上市后监测方案
  • 附件、参考文献和清单目录等

瑞旭建议:欧盟EFSA要求申请者在提交资料时确保资料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资料补正环节会出现诸如实验数据缺失、用途或剂量表述模糊等常见问题,建议企业提前组建专业团队或寻求瑞旭等专业机构协助,减少后续的补正次数,加快产品上市。

我们的服务

  • 瑞旭欧洲子公司作为欧盟境内授权申请代表
  • 欧盟饲料添加剂申请可行性分析
  • 欧盟饲料添加剂代理申请
  • 其他定制化合规服务

为什么选择瑞旭集团

瑞旭集团(CIRS Group)凭借着丰富的行业经验、雄厚的技术实力、全球布局以及成功案例等方面的积累,受到广泛关注和企业好评。

政府好感度高:瑞旭集团与政府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沟通,国内资源、资讯及时掌握;

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瑞旭集团在三新食品申报,特别是在欧盟饲料添加剂和美国Animal Food GRAS的申报上,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处于行业前列。

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团队:食品事业部团队中,80%以上的成员拥有食品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团队成员大多拥有10年左右的食品法规服务经验。多人获得中国毒理学会认证毒理学家(DCST)、美国毒理学家(DABT)及欧洲注册毒理学家(ERT)。

新原料申报服务能力成功扩展海外:欧洲、美国、澳新、日本、韩国、印度、巴西等多国;技术团队具备优秀的英文、日文、韩文等多国语言能力,可提供本地化更精准、优质的服务。

欧盟饲料添加剂授权申请常见问题

问:如何提交欧盟新饲料添加剂申请?

答:申请人将申请送交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应随即通知成员国,并将申请转交给欧洲食品安全局,同时新饲料添加剂申请人需将三份添加剂样品送至欧盟参考实验室(EURL)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应费用。

问:什么是“正面清单制度”?

答:欧盟采用“正面清单制度”,意味着只有被正式列入清单的添加剂才允许使用。这一制度的核心目的包括:确保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防止未经评估的物质进入供应链,提高监管透明度。因此,任何未列入清单的成分都必须走新添加剂申请流程。

问:EFSA评估的重点是什么?

答:EFSA主要关注:对动物的安全性,对消费者的安全性(如残留问题),对环境的影响,添加剂的实际有效性。同时会结合European Union Reference Laboratory的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问:最终批准的意见通常包含哪些内容?

答:如果获得批准,意见中通常会明确:添加剂基本信息(名称、规格、分类),使用条件(适用动物、剂量限制),标签要求,是否需要设定最大残留限量(MRL),是否需要上市后监测。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俞经理  13758216434(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0571-8720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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