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乳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形成《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2月5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s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1.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节选)

市场监管总局,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市场监管总局,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市场监管总局,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CIRS食品合规互动”!实时传递最新食品监管法规动态,获取最热行业资讯,你想知道的最新一手资讯都在这里。

食品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89716573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