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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药助剂EPA登记
常规农药中使用的助剂,受到哪些监管要求?使用于低风险农药产品中的助剂有什么特殊要求?内源助剂和外源助剂有什么区别?什么是助剂的商品名称清单.未被EPA批准使用的农药助剂,如何进行登记?如何查询被EPA批准使用的助剂清单? 部分助剂标注的CFR编码有什么含义?
近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针对新烟碱类农药成分:噻虫胺、吡虫啉和噻虫嗪在种子处理过程中的职业暴露评估结果。最新的暴露评估数据由美国农业处理暴露任务组(AHETF)提供,与2020年的预估结果相比,这些成分在种子处理操作中对工人的皮肤或吸入暴露风险有了明显增加,而且即使考虑到使用最大程度的个人防护设备,仍存在一定风险。
2024年5月17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2023年农药注册改进法(PRIA)的年度报告。这是自2022年PRIA 5授权以来EPA发布的首份年度报告。报告详细描述了EPA在实施PRIA 5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统计了跟踪和审查农药注册的数量、相关的流程改进、为农场工人和医疗保健提供者展开的培训和各项支出和维护费用。
2024 年 4 月 30 日,美国EPA发布了一项拟议临时决定(PID),建议取消含乙酰甲胺磷农药除树干注射用途之外的所有产品登记。该决定是基于 EPA 去年发布的最新人类健康风险评估草案 (HH DRA) 和饮用水评估 (DWA)的科学评审数据,其中显示目前登记的乙酰甲胺磷产品存在来自饮用水的重大膳食风险。
企业必须在每年的3月1日之前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逾期未提交的企业可能将面临注册产品撤销、高额行政罚款等处罚。根据《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杀鼠剂法》(FIFRA)法规的要求,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承担对各类传统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抗菌产品以及生物杀灭设备的监管。在此框架下,所有受监管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完成EPA厂址号注册,并且完成提交年度报告的义务。除特定物理性的生物杀灭设备外,其余产品必须完成EPA注册。
根据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规定,对于任何新活性成分的申请和批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都需要向公众进行公示并接收公众30天的意见咨询。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根据EPA在联邦公报上所披露的信息,整理并汇总了2023年被EPA批准及向EPA提交农药新活性物质申请的产品和申请人信息,快看看有没有你关注的活性成分吧。
美国《联邦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法》(FIFRA)法案要求在美国销售的任何杀虫剂必须登记注册并对其使用和限制条件进行标注,杀虫/杀菌设备尽管不需要进行EPA登记,但厂家须完成EPA厂址号Establishment Number(农药生产厂址的唯一识别号)注册,并同样需要向EPA提交产品的年度生产报告。
2023年11月24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一项公告,征集公众对一份旨在制定内吸性杀虫剂药效资料规定的请愿书的意见。此前,公共雇员环境责任组织(PEER)、美国鸟类保护协会(ABC)以及其他63个签署机构联合向EPA提交了这份请愿书,呼吁EPA开始制定针对新烟碱类和其他内吸性杀虫剂的规章。这些杀虫剂可以直接施用于植物、土壤,或作为种子处理剂,具体使用取决于特定的应用场景和目标害虫。
2023年10月27日,美国环境保护局 (EPA) 公布内分泌干扰物筛查计划(EDSP)征求意见稿,以帮助该机构履行《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规定的义务和承诺,该法案要求EPA可以筛查并防止人类的内分泌干扰效应。 这些义务和承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分泌干扰物筛查计划 (EDSP),EPA1998 年制定了该计划,作为农药和其他化学品的两级内分泌筛查和测试流程。
近日,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又帮助国内某知名农药助剂企业提交的多个助剂产品通过了美国EPA的审核,成功列入美国EPA官方助剂数据库。企业申请将自己助剂商品名称添加到EPA助剂数据库,更容易获得下游农药制剂企业的青睐,有助于开拓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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