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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管理
GB 21668-202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已于2025年10月5日发布。该标准替代了GB20300—2018《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21668—200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和GB36220—2018《运油车辆和加油车辆安全技术条件》三份老国标。新国标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
2026年4月16日,中国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将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欧盟CLP法规修订案实施、美国TRI(毒性物质排放清单)扩容、土耳其KKDIK注册制度最新调整、乌克兰UA REACH/CLP实施时间调整、法国PFAS禁令生效、瑞士PCN毒物中心通报制度全面实施、中国GB 30000系列标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强制性法规落地以及越南《化学品法》正式生效,一场横跨中国、欧盟、美国及亚太地区的合规浪潮,正以超出预期的速度席卷各行各业。您是否已为这场变局做好准备?
2025年12月27日通过并公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其中第3条提到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制度,危化目录由相关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定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第124条规定,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该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活动。新法发布使更多企业对鉴定引起重视。
2026年3月16日,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发布GB 19458-XXXX《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规范 通则》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布的还有包括《腐蚀性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规范》在内的GB 19521系列多份征求意见稿、GB 19452《氧化性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规范》、GB 19456《硝酸盐类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规范》等征求意见稿。通报后60天内可进行意见反馈,法规拟生效日期为批准后3个月。
为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5年底公布年度市内危险化学品领域典型安全生产违法案例。
2026年2月24日,商务部连续发布了两则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依法对日本相关实体采取出口管制措施。
为加强对危险物质的监管,新西兰环保署近日正式发布《2015年危险物质(进口商与制造商)通告(合并版)》,该法规已于2026年1月1日生效,取代2015年11月19日实施的旧版通告。
为帮助企业提前研判政策趋势、精准把握合规要点,由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主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协办,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危险品分会承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合规管理论坛”定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召开。
2025年12月31日,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组织编制了七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是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基础性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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