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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处罚到人”,全国首例质量安全负责人被处罚!

来源 美妆新媒体 作者

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以来,质量安全负责人这一岗位的增设就备受议论。根据《新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这一举措将相关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赋予了质量安全负责人更多的责任和担当,也提高了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

而在近期,广东省药监局公布了一个与质量安全负责人有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据了解,广州腾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张某(以下称“当事人”),因故意向广东省药监局提供虚假产品销售价格及作假的产品召回文件证据,最终被罚款2万元,该事件是广东省药监局对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进行的首次公开处罚,颇具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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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负责人被顶格处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在广东省药监局调查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一案中,该企业生产的2批次“诺必行婴宝幼儿特护膏”(限用日期分别为20211118、20210405)及1批次“诺必行婴宝护肤霜”(限用日期:20221025)经检验,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苯海拉明、克霉唑”;1批次“金银花蕾婴儿护臀膏”(生产批号:20171108)经检验,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咪康唑”。企业生产的上述产品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的规定。

当事人作为涉案公司的质量负责人及受法人委托的全权授权代表,向广东省药监局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产品“诺必行®婴宝幼儿特护霜”的销售单价为1.6元/瓶,“诺必行®婴宝护肤霜”的销售单价为0.85元/支,但该销售单价与广东省药监局调查认定的事实不符,为虚假的产品价格信息。同时,当事人还提供了虚假的产品召回证明材料,严重干扰及妨碍了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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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监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底二十五条的规定,吊销了该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同时,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广东省药监局依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的个人罚款。

以往,针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违禁、违法添加,质量管理存在不足等各方面情况,监管部门通常都是直接处罚生产企业,该事件中首次公开对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处罚,也反映出了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化妆品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关键岗位,质量安全负责人与化妆品企业是权责一致、风险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质量安全负责人难招

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明确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化妆品行业就开启了质量安全负责人抢人大战,不少企业开始招揽人才,该岗位的薪资飙升到2万元甚至更高,却仍是“一将难求”。

对于本身就要求有质量安全负责人的生产企业来说,其实没有太大影响。但对于从未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岗位的品牌方而言就有难处。很多品牌注册方并非生产方,在此前一般不会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这一岗位,导致这一岗位的需求量增加。据行业内人士透露:“质量安全负责人不能在两个及以上品牌兼任职务,除少数大品牌有这方面的人才,几乎90%的品牌方都没有相关人才储备,化妆品行业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岗位缺口在5万人以上。”

此外,新法规对于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设立、职责要求和处罚颇为严格、明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指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同时,新法规加大了对违规情况的惩处力度,质量安全负责人若不依法履职,还将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严重违规将可能在化妆品行业再无立足之地。

实际上,行业内对于质量安全负责人认识还不够清楚,对于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质量安全负责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还缺乏警觉性认识。此次,广东省药监局对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进行的首次公开处罚,能让企业更加重视对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培养,让质量安全负责人真正有能力,能够扛起企业产品安全质量这杆大旗。

化妆品安全生产绝非小事

化妆品安全生产绝非小事。尽管监管部门一直在强化化妆品质量负责人制度,重点打击未经注册备案、非法添加、擅自更改配方、擅自宣称功能等行为,但近年来化妆品行业的安全质量问题仍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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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化妆品市场的安全有序,全国各地都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积极地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专项整治工作,使得行业乱象丛生的情况逐步得到改善。

5月25日,广东省药监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2020-2021年度)》的相关情况。报告显示,广东省药监局对全省622家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责令25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整改,对9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立案查处。全省各市对52202家经营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责令2625家企业整改,对1463家企业立案查处。

随着化妆品新规的落地,监管制度越来越多,监管体系更加完善。这些政策制度不仅堵住了以往的一些监管漏洞,还提高了违规经营的成本,逐渐提高化妆品生产门槛,确保了化妆品市场的安全有序,推动化妆品行业新一轮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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