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3日,《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公布草案《修订〈有害生物防治产品法规〉(豁免与产品授权)》。本次修订推动监管要求与产品风险水平匹配,减少行业不必要合规负担,同时维持人体健康与生态环境高标准防护。公众征求意见周期45天,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
一、修订背景
《有害生物防治产品法》(PCPA)的首要目标是防范有害生物防治产品使用对人体、环境产生不可接受风险。法规管辖品类覆盖传统化学药剂、施药器械、生物农药、经药剂处理制品,各类产品风险差异较大。
绝大多数有害生物防治产品在加拿大上市前需完成登记;《有害生物防治产品法规》(PCPR)设置两类简化监管路径:豁免产品、授权产品。其中授权产品仍受《有害生物防治产品法》约束,仅豁免完整登记流程,必须遵守对应的使用、标签、浓度管控条件。
加拿大卫生部梳理发现,现行法规部分条款滞后、释义模糊、增加政企冗余负担,且未固化长期执行的内部实操政策,因此启动本次法规现代化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扩大豁免范围
拟将硝化抑制剂(氮肥稳定剂)纳入豁免清单。该类产品直接作用于土壤硝化细菌,减少氮肥氮素流失、提升作物产量,同时符合《肥料法》项下肥料补充剂定义。为消除跨部门重复监管,硝化抑制剂不再受《有害生物防治产品法》管辖,统一由加拿大食品检验局依据《肥料法》实施监管。
(二)建立或调整六类产品授权机制
肥料-农药复合产品
同时满足《有害生物防治产品法》“有害生物防治产品”、《肥料法》“补充剂” 双重定义的产品,若所含活性成分已完成加拿大农药登记,即可适用授权通道。该修订用于解决双重登记带来的标签冲突、重复申报等行政负担。
进口包衣种子
原有规则要求包衣所用终端制剂必须在加拿大登记方可授权进口;修订后放宽判定标准:仅需种子处理所用活性成分已在加拿大获批对应种子处理用途、施药剂量处于加拿大卫生部批准区间即可,无需终端制剂完成加拿大登记。补充标签要求:商用批量储运>0.5kg 的进口包衣种子,需配套完整警示标识、信号词标签资料。
泳池和水疗产品
明确授权产品仅限已登记药剂的分装品,活性成分浓度、配方、助剂不得改动,仅限家庭民用类别;同步扩充允许使用的有效成分浓度区间与剂型(片剂、颗粒、液体)。删除次氯酸锂授权资格,原因是目前无企业持有该成分登记产品,不存在实际市场应用;合并泳池、水疗产品授权条款简化法规文本。配套过渡期:已登记的泳池、水疗消毒产品,自条款生效起3年内(第三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授权与标签更新。
用于防控斑马贻贝、斑驴贻贝的氯气
全国范围内授权在饮用水、工业水处理系统进水管使用氯气抑制两类入侵贝类滋生,硬性约束:氯气施用剂量符合属地饮用水处理法规,排放尾水、回水游离余氯不超过2.0ppm。
五氯酚处理电力电线杆与横担
加拿大卫生部已注销五氯酚原药登记,依据限时决议 RD2023-13,原有存量处理电线杆允许使用至2026年10月4日;本次修订取消该时间限制,永久授权以下合规作业:公用事业企业为输配电、通信开展电线杆安装、迁移;已安装杆体产权转让;杆体加装猛禽筑巢平台或拆除附属构件;按照各级法规处置废弃杆体。禁令不变:禁止生产、进口全新五氯酚处理电线杆;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分包商必须获取完整产品安全标签资料。
大型天敌生物(生物防治用虫类)
本土大型天敌生物可直接作为生物防治剂授权使用;非本土同类生物,取得加拿大食品检验局依据《植物保护法》核发许可并遵守许可条件即可授权。
例外:经基因修饰、基因编辑等生物技术改造的大型天敌生物,仍需完整登记。
(三)标签技术性修订(回应议会法规审查常设联合委员会关切)
优化外包装标签标注规则:农药产品为仓储、运输分装多层容器时,正常储运状态下可见的最外层包装,仅需公示法规列明的核心信息,无需印制全套完整主展示标签,固化行业现有实操。
三、预期效益与成本测算
测算周期10年:行业一次性合规直接成本约15.1万加元,累计货币化合规收益约113.6万加元,两项数值均未折现。
额外利好:监管资源向高风险产品倾斜,降低企业与政府日常合规成本;监管规则清晰度提升,低风险产品可更快投放加拿大市场。
配套过渡规则:新规生效后,所有符合授权条件产品的在途登记、变更、续展申请自动终止,企业无需继续走完登记流程。
四、分批次生效时间
即时生效(法规在《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注册当日落地):硝化抑制剂豁免、大型天敌生物授权、五氯酚电线杆相关条款、外包装标签简化条款;
180天后生效(《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发布满180日):肥料-农药复合产品、进口包衣种子、泳池水疗产品、氯气防控入侵贝类条款。
来源:《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第160卷,第24期,2026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请见:https://gazette.gc.ca/rp-pr/p1/2026/2026-06-13/html/reg2-e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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