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条例(2026/2025)于2026年9月10日颁布,欧盟依据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1107/2009号条例(EC)将续展核准活性物质精‑2‑甲‑4‑氯丙酸(mecoprop‑P)作为候选替代物质,并修订欧盟委员会第540/2011号条例。本条例于《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第20日生效,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到期日期为2033年9月30日。
一、背景
1. 精‑2‑甲‑4‑氯丙酸作为老款除草剂,原活性物质核准有效期截止日为2027年10月15日,此前欧盟已经临时延期,本次完成活性物质续展核准。
2. 续展评审周期很长,申请最早交由英国,英国脱欧后评审工作移交爱尔兰;历经2017年初评、2022更新评估、2023年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最终更新结论。
二、关键评审结论
1. 精‑2‑甲‑4‑氯丙酸保留为候选替代物质原因:
·持久性:在淡水中的半衰期超过 40天
·毒性:对淡水生物的长期无观察到效应浓度(NOEC)低于0.01 mg/L
被列为替代候选物质,并不意味着立即禁用,但意味着成员国在评估含该物质的产品时,必须考虑是否存在更安全的替代品。这类物质在授权、续展和再评价中通常面临更高门槛。
2.关注重要风险点
儿童暴露风险仍需管控;可通过调整冬谷物、春谷物代表性用途的施药剂量,将儿童因药剂蒸气、喷雾漂移产生的暴露控制在毒理学参考限值以内。
三、条例修订重点:
1. 各成员国审批含精‑2‑甲‑4‑氯丙酸植保产品时,必须重点评估:
(1)动植物源食品中的残留,评估消费者膳食暴露
(2)居住在施药田地附近的儿童保护
(3)操作者和工人的保护,尤其是混配、装载和检查处理作物期间
(4)非靶标陆生植物和鸟类保护
2. 强制补充确证试验资料
(1)因鸟类风险评估尚未闭环,申请人必须于2027年4月1日前提交OECD 206鸟类繁殖试验完整报告。
(2)使用范围放开:活性物质核准不再限定用途为除草剂,成员国可根据风险评估批准其他植保用途。
(3)登记条目位置调整:从旧条例540/2011附录A移除,移入附录E(候选替代物质清单)。
四、小结
精‑2‑甲‑4‑氯丙酸在欧盟的续展批准,体现欧盟农药活性物质风险管理“科学评估、风险缓解、替代方案审查”并行的监管思路。对企业而言,既要关注批准延续带来的市场机会,也要重视替代候选物质带来的合规压力,需持续关注各成员国的具体实施措施和标签要求。
原文链接: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3AL_2026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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