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中国微生物农药登记

微生物农药,是指以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或基因修饰的微生物等活体为有效成分的农药。微生物农药上市前也需要办理农药登记。

 已登记的微生物农药种类 

我国已登记的微生物农药共53余种有效成分,550多个登记,200多个生产企业。登记数量最多的前三大产品是苏云金杆菌、枯草芽孢杆菌和蜡质芽孢杆菌三大类,约占了总数的73%。微生物农药产量居前5的品种分别是苏云金杆菌、枯草芽孢杆菌、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和多粘类芽孢杆菌KN-03,约占微生物农药产量的75%。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的苏云金芽胞杆菌G033A在2006年取得了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与2017年取得国内第一个转基因苏云金芽胞杆菌G033A工程菌农药登记。

微生物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母药:

产品化学:资料要求和普通的化学农药原药要求差异大。

毒理:不同类型的微生物农药母药资料要求差异较大,微生物农药有专门的毒理试验准则。

环境毒性试验: 微生物农药有专门的生态环境毒性准则,仅需要提供6项资料。

制剂:

产品化学,毒理学资料要求和普通化学农药类似。

药效资料:

  • 药效试验中田间小区试验允许在一年内完成。 
  • 不需要提供抗性风险评估资料。
  • 对于微生物农药,防效应满足农业生产对靶标生物防治的需要,防效应根据药效特性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应优于对照药剂或与对照药剂相当。

环境毒性试验: 微生物农药有专门的环境毒性试验准则,仅需要提供5项资料。

评审:

评审程序请参考农药登记页面。微生物农药的登记产品,申请人提交加快登记审批书面申请,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对符合“绿色通道”产品要求的,报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对符合“绿色通道”产品要求的,优先安排技术审查,并在保障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技术审查进程。

注意事项:

微生物农药菌株与已登记农药不同的,按新农药登记要求提交登记。但同一菌种不同菌株的真菌和细菌无需到全国农药标准委员会申请新农药有效成分名称,减免命名文件。

微生物农药母药无相同母药,故申请人拥有6年保护期内的新微生物农药母药登记时,也不允许授权资料给其他厂家。

微生物农药母药为低毒或微毒的,可减免母药登记,应说明主要原料及生产工艺,以及提交加工制剂的发酵液、提取液等完成的母药登记所需的相关产品化学资料及以制剂完成的相关毒理、环境试验资料。

我们的优势

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位于北京,团队成员学历均在硕士及以上,核心成员来自全球一流农化企业的资深法规专家和风险评估技术专家,在农药登记策略、注册(备案)流程、资料要求和风险评估等方面有着丰富的技术经验,曾完成多款微生物农药登记。欢迎垂询或拜访进一步了解我们的技术实力!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 农化法规服务站 ”!提供农化行业最新的法规政策与行业资讯,深入解读专业的法规与登记技术,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最新一手资讯都在这里。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北京:+86 10 63984032
上海:+86 21 5077 8970
杭州:+86 571 88233256
联系我们
北京:+86 10 63984032
上海:+86 21 5077 8970
杭州:+86 571 8823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