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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酶和酶制剂授权申请

什么是欧盟定义下的食品酶和酶制剂?

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2/2008(食品酶法规)

食品酶(food enzyme)是指从植物、动物或微生物或其产物中获得的产品,包括利用微生物发酵生产的产品,其:

含有一种或多种能够催化特定生化反应的酶;并且

在食品生产、加工、制备、处理、包装、运输或贮存的任何阶段,出于技术目的添加到食品中;

食品酶制剂(food enzyme preparation)是指由一种或多种食品酶组成的复配产物,其中加入了食品添加剂和/或其他食用成分,以便其储存、销售、稀释或溶解。

为什么要申报欧盟食品酶和酶制剂授权?

欧盟对食品酶(酶制剂)实行正面清单制管理。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2/2008第2章第4条,仅有列入清单的食品酶(酶制剂)方可依据规定的规格和使用条件投放至欧盟市场。

目前欧盟食品酶(酶制剂)清单尚在建立中,清单落成之前,食品酶(酶制剂)和利用食品酶(酶制剂)生产的食品的正面上市和使用由各欧盟成员国立法监管。

谁可以申报欧盟酶和酶制剂?

欧盟条例(EC) No 1331/2008(欧盟食品添加剂、食品酶(酶制剂)和食品调味剂授权程序法规)中对申请人的定义为:依据法规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相应材料的欧盟成员国或利益方。

如何申报欧盟食品酶和酶制剂授权?

食品酶(酶制剂)由欧盟委员会(EC)进行受理和授权,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安全性评估。食品酶(酶制剂)的申报流程包括:

阶段A: 资料提交前:

  1. 申报人申请提交意见(可选择)
  2. 申报人进行试验预通报

阶段B: 资料提交&适用性确认

  1. 申报人线上向EC提交申请
  2. EC向EFSA求证申报适用性
  3. EFSA接收并确认申报适用性——(30个工作日)
  4. EFSA确认申报适用

阶段C:安全性评估(9个月,不含资料补正时间)

  1. EC正式受理申报(validate),并移交EFSA进行安全性评估
  2. EFSA就申报卷宗公开征求意见
  3. EFSA进行安全性评估
  4. EFSA专家组通过科学意见

阶段D:评估意见通过后

  1. EFSA发布科学意见
  2. EC基于EFSA的意见起草法规,并提交至常设委员会表决;待常设委员会表决通过,EC发布法规,正式获批。

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欧盟委员会条例(EU) No 234/2011(欧盟食品添加剂、食品酶(酶制剂)和食品调味剂授权程序执行法规),欧盟食品酶(酶制剂)申报需求的材料包括:

行政资料

  1. 申请人信息
  2. 生产商信息
  3. 联系人信息
  4. 物质基本信息

风险评估数据

  1. 简介,包括IUPAC命名、同义词、缩写、分类、EC号等。
  2. 质量规格和来源
  3. 产品性质
  4. 生产原料和生产流程
  5. 食品酶(酶制剂)的使用稳定性及作用机制
  6. 拟申报用途及用量(常规使用量和最大使用量)
  7. 膳食暴露评估
  8. 其他生化和毒理数据:需包含亚慢性毒性和遗传毒性试验,可视情况豁免毒理。

风险管理数据

  1. 物质信息
  2. 功能和技术必要性说明,食品酶(酶制剂)应用工艺描述
  3. 食品酶(酶制剂)对终产品的影响
  4. 使用该食品酶(酶制剂)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相关说明
  5. 拟申报常规使用量和最大使用量
  6. 膳食暴露评估

瑞旭建议:欧盟EFSA要求申请者在提交资料时确保资料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资料补正环节会出现诸如实验数据缺失、用途或剂量表述模糊等常见问题,建议企业提前组建专业团队或寻求瑞旭等专业机构协助,减少后续的补正次数,加快产品上市。

我们的服务

  • 欧盟食品酶和酶制剂申请可行性分析
  • 欧盟食品酶和酶制剂代理申请
  • 其他定制化合规服务

为什么选择瑞旭?

瑞旭集团成立于2007年,集团员工数超450人,总部位于杭州,在美国、英国、爱尔兰、韩国、日本等地拥有11家子公司,可为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的国内外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认证服务。

  • 瑞旭美国公司位于弗吉尼亚州,我们拥有全职的美国食品法规专家,提供美国FDA GRAS,NDI,CAP,Animal food GRAS,FDA Animal Food Ingredient Consultation, AAFCO SRIS等合规服务。
  • 瑞旭集团拥有24位中国毒理学专家(DCST),1位欧洲注册毒理学家(ERT),2位美国毒理学专家(DABT),DABT可作为GRAS专家小组成员,参与会议并签字GRAS卷宗。
  • 瑞旭集团食品事业部有15年以上的食品合规服务经验,拥有众多成功案例,包括母乳低聚糖(2’-FL,LNnt、LNT等)、甜菊糖苷、肌醇、巴西甜蛋白、番茄红素、酶转甜菊糖苷RebM2、NMN、灭活AKK、镰刀菌蛋白、D-阿洛酮糖、氨基葡萄糖盐酸盐、N-乙酰氨基葡萄糖(NAG)、β-胡萝卜素、玉米黄质、虾青素、PQQ等
  • 瑞旭集团食品事业部提供全球新食品原料注册申报服务,覆盖20+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美国、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日本、巴西、墨西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等。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俞经理  13758216434(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0571-8720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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