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食糖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研究形成《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10月16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
这次修订的几个重点:
1.扩大食糖生产许可范围
- 新增红糖、液体糖、其他糖等细类;
- 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列的食糖品种。
2.明确生产工艺要求
- 明确规定食糖中不得添加淀粉糖;
- 不得以复合糖、复配糖浆或预混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糖;
- 红糖生产应具备从甘蔗处理开始的完整生产工艺。
- 有硫漂工艺的,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规定控制二氧化硫残留量,并建立监控记录。
3.强化分装企业要求
食糖分装企业需要建立并执行:原料供应商审查制度;食糖原料验收制度;成品检验要求。
应明确产品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的最小分类号。生产过程中应按照GB 2760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公告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来源:国家市监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