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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配注册新规下,企业的应对之策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于2023年7月10日修订发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前有婴配新国标的实施,后有注册新规进一步严格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要求,企业在此背景下需作何调整?

1、注册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 严格配方注册,细化核查要求:
  1. 明确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情形和要求,必要时对原料生产企业等开展延伸核查;
  2. 明确动态生产抽样检验原则——抽样检验的动态生产样品品种基于风险确定;如同一系列3个产品抽样选择配方相对复杂、有代表性的配方;
  3. 明确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 进一步规范标签标识,维护消费者权益
  1. 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情形新增3种: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的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并列举了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情形等;
  2. 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来源性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清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
  • 鼓励研发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1. 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研发和创新,结合母乳研究成果优化配方,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
  2. 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对企业集团设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允许控股子公司作为申请人可以共享集体部分研发能力,如母乳营养成分、临床应用效果、部分研发设计等研究;
  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集团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间均可配方调用;
  4. 缩短办理时限,将检验时限和补发证书时限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
  5. 增强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简化注册证书中载明的事项。

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解读内容,您可点击此处了解详情。

2、婴配新国标主要调整内容

  •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标准向婴儿配方食品靠拢;
  • 营养素含量上限限值发生变化;
  • 可选择性成分转变为必需成分;
  • 新增原料要求等。

3、奶粉企业的应对之策

3.1 可选择方向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的规定下,2017年首批通过注册的婴幼儿乳粉需重新递交申请,在婴配新国标和新版注册管理办法相继发布实施的双重要求下,奶粉企业有如下选择:

  • 申请新配方

企业可按照婴配新国标的要求研发新配方进行注册申请,老配方视作过期自动注销。

  • 实质变更配方

对已获得注册的产品配方,企业按新国标进行调整配方的,如1段产品增加胆碱,2段产品增加胆碱、硒、锰,维生素、矿物质的化合物来源和食品添加剂制剂有效成分含量调整的情形,企业可按变更注册办理。

  • 注销原配方申请新配方

对已获注册的产品配方增加或去除可选择性成分的,则企业可按注销原配方申请新配方注册办理。注意涉及膳食纤维、核苷酸以及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等三类原料时,仅当添加或去除某一类原料时,按注销原配方申请新配方注册处理。

3.2企业应关注的主要技术问题

要求

具体内容

原辅料方面

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剂类等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与制剂的区别

合规性、有效成分和安全指标的控制

乳清蛋白占蛋白质比例的要求

1段产品要求同时采用检测法和计算法进行展示

2段产品可采用计算法,也可采用检测法

基粉要求

商业化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工序、作业区划分、关键控制点)

基粉所使用的各项原辅料质量安全标准

基粉全项目检验报告与婴配国标的符合性判定

产品名称标识动物来源(羊)要求

羊来源乳蛋白原料制定羊源性成分控制指标及检测报告

提供保证生乳或乳粉为羊乳来源的控制措施等

活性菌要求

活性菌原料来源

菌株鉴定报告应鉴定到株水平

使用活性菌可能引起产品杂菌污染的防控措施等

水解蛋白要求

水解乳蛋白的生产商

生产水解乳蛋白的原料来源

水解用酶与GB 2760的符合性

水解蛋白的水解程度可控性、安全性及控制措施

配方研发方面

配方组成及用量表、营养成分表、配料表的调整理由

明确调整变化的情况

说明变化理由,包括原辅料种类变化、用量变化、标签标示值的变化

标签标示值确定依据

考虑原料本底波动、营养素强化量、生产过程损失、货架期衰减等因素

数据支撑、符合性判定,必要的控制措施

使用基粉的配方要求

基粉内控标准中的营养素含量范围

基粉外添加营养素的必要性

配方差异性(同一企业注册申请2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

产品配方之间应当有明显差异,并经过科学证实。如宏量营养成分、选择性成分、牛/羊乳粉原料

产品稳定性研究要求

取样时间和检测时间能反映稳定性试验数据的变化趋势

同一项目在不同时间点的检测方法与检测机构均需一致

衰减明显的项目、异常数据原因分析以及控制措施

生产工艺方面

商业化生产原辅料投料信息

试生产各原辅料投料量、批号、试生产日期、试生产样品批号

理论产量、实际产量、物料平衡核算等

样品均匀性要求

样品均匀性分析指标

使用基粉(或湿法生产的半成品)进行干混的样品均匀性验证等

工艺稳定性

不同批次间的稳定性分析

主要生产工序工艺参数的稳定性分析等

营养成分符合性要求

至少一批次试生产样品的营养成分符合性进行分析,是否达到标签/标准要求

风险物防控方面

“三氯”要求

限量要求,对原料、成品的控制措施、定期检测频率

质量管理文件或制度及执行

核查要求

塑化剂要求

塑化剂风险分析说明、相关控制措施

商品化试生产样品的塑化剂检测报告

新注册管理办法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配方研发、鼓励企业创新,对企业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提升产品质量,企业做出积极的调整措施更有利于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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