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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
2020年4月29日生态环保部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此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已于2020年2月17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从2021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定期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进行了公示和公告。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简称IECSC,IECSC分为公开部分和保密部分。公开部份企业可以通过相关网站自行查询,如果要查询保密部份,必须向生态环境部MEE提交查询申请,并交纳查询费用后才能完成查询。
关于2024年第1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撤销申请审批结果的公开
关于2024年第4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审批结果的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第4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0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1份常规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和杜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65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德谦(上海)化学有限公司等单位的5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管理中化学物质的命名,支撑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管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等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管理领域化学物质的命名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第3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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