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最新危险化学品处罚案例, 一起引以为鉴 (2022年8月)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危险化学品行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该行业内的企业在生产、使用、经营、运输等各方面受到多个部门的监管,安全与合规风险高, 稍有不慎就会面临处罚。瑞旭化规通总结了2022年8月公开披露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案例,供广大企业和同行们参考,一起引以为鉴。

披露日期:2022年8月30日

案例地点:湖南湘潭

违法事实: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气体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办理了变更,但没有按规定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其行为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遂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企业原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但企业于2021年11月12日办理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变更,至今已过去近6个月,但仍未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面变更申请,也未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其行为属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处罚。

处罚力度:湖南某气体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6000元。

披露日期:2022年8月28日

案例地点:福建泉州

违法事实:2022年6月17日,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驻局专家,对辖区泉州市丰泽区某油漆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商行所经营的四桶危险化学品(天那水、15kg/桶)包装桶上未张贴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技术标签。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天那水属于条目2828中常见品种第83的危险化学品,天那水在该商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处罚力度: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裁量基准第一阶次的规定,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7月18日对泉州市丰泽区某油漆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披露日期:2022年8月20日

案例地点:上海

违法事实:上海海关所属洋山海关查获伪报出口危险化学品3 票,总重超 70 吨。其中 2 票货物申报品名为甲硫基乙醛肟,1 票货物申报品名为解草酮,部分货物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经鉴定,3 票货物均为氯乙酸钠,属于 6 类危险品,也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内列名的危险化学品。

处罚力度:出口企业涉嫌违反有关规定,该案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披露日期:2022年8月12日

案例地点:江苏常熟

违法事实: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该公司最新安全评价报告为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为其编制的《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迁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至2022年6月6日检查时已超过3年期限98天。

处罚力度: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三)项,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85000)。

披露日期:2022年8月11日

案例地点:湖南长沙

违法事实:7月20日,接岳麓区公安分局线索称,天顶街道一民房内存有大量危险化学品。岳麓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该民房内存有氢氧化钠141包,漂白粉88包。经核实,该批危险化学品为某水处理公司所有,公司负责人不能提供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库资质证明。该公司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安全条件不符要求的民房内,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处罚力度: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岳麓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披露日期:2022年8月10日

处罚地点: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 经查,苏州和创化学有限公司有如下违法事实:1、你单位于 2022年 6月 6日进行一次高处作业审批,作业票编号(0001326),该次作业由其承包商常熟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包;2、你单位未在作业前根据危害风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3、高处作业证(编号:0001326)涉及的承包商作业人李建志、何晓初已取得特种作业证(高处)、钱雪良未取得特种作业证(高处),你单位未在作业前确认作业单位的作业资质、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4、你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处罚力度: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处罚款10.57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瑞旭小贴士

危化品一定要存在专用仓库哦。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根据危化品特性应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并明确储存品种、储存区域和储存数量,不得擅自改变危化品仓库的设计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储存的品种,不得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的危化品不得混放。库房内物品堆放的垛距、灯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应满足“五距”要求。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