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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农药研发与登记:5 大避坑建议 —— 写给正在做或准备自主创制的农药研发与登记团队

原创

作者:丁平、石云波

我国农药产业正从“仿制为主、创仿结合”,加速迈向“自主原创、全球创制”新阶段,代表性企业当属清原农冠和南通泰禾。化学新农药登记(含新有效成分的农药)是行业里研发技术含金量最高,也是最容易竹篮打水的赛道。从新化合物筛选确定到拿到农药登记证,业内普遍估需要7-8年,数千万的投入,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是以年为单位的时间代价,甚至最后项目中止。作为在一线做过多年新农药研发登记的从业者,我们把最常见的5个坑整理如下。它们横跨研发筛选、登记试验、项目预算到全球化登记,每一个都是真金白银换来的教训。如果您的企业刚进入新农药登记这个赛道或打算进入,这篇文章会比较适合您,建议先收藏再阅读。

坑1:认为所有新化合物技术含量都很高,有专利就值得登记

很多农化公司没有新化合物设计、合成及高通量筛选技术团队,都是购买大学与科研机构的专利进行产业化登记。然而取得新化合物专利,并不代表技术含量高,也不能代表一定可以取得农药登记,更不能代表登记后在商业上可以取得成功。

与人用新药研发类似,农药新药也可以分成如下几类。真正有技术含量的其实是First-in-class和Best-in-class。

  • First‑in‑class (全新首创):全新作用靶点,全新作用机制,真正的源头创新
  • Me‑too (同类仿创):靶标、作用机制已知,通过改化学结构,规避专利
  • Me‑better(优效跟随):在同类化合物上,药效或安全性更好
  • Me-worse(劣效跟随): 改造后没有优势,仅仅规避专利,市场价值非常有限。
  • Best‑in‑class(同类最优):同一类化合物中,综合安全性、有效性表现做到当前最优,不一定是 first‑in‑class。

仅仅在已有化合物上基础上改下结构,去申请个专利,然而产品在防治对象、药效、安全性和成本上没有任何差异化优势的,去申请新农药登记就是纯烧钱,研发也变成了面子工程。

举个例子:

大家都知道先正达的SDHI类专利化合物氟唑菌酰羟胺现在在市场上卖得很好,你在它基础上改个结构,申请SDHI新化合物专利与新农药登记。等7-8年后你拿到登记时,氟唑菌酰羟胺的专利早过期了,抗性也很严重了。到时市场上都是其它效果更好、价格便宜的产品,你的新产品上市会到底开还是不开?

坑2:启动登记前未充分评估登记风险,预期太高

中国2025-2026新农药登记通过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几,欧盟过去5年审批的化学新农药登记平均还不到1个/年。

企业评估新农药的登记风险通常是预估不足,经常是过于乐观。比如室内活性好,就认为大田防治效果好。老鼠的急毒试验很安全,就认为亚慢毒性、生殖发育毒性和致癌性肯定没问题。环境更是问题高发区,新化合物在活性和毒性之间寻求平衡本身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杀虫活性高,通常对大型溞和蜜蜂毒性高。药效持久也通常代表化合物在环境中持久不易降解。

先正达为了加快新化合物的研发上规避登记风险,采用的是Shift-left testing策略,即在化合物筛选阶段就通过in silicon模型预测,高通量筛选和早期筛选试验(如Ames试验)结合的方式排除掉高登记风险的化合物。即使这样,最后确定要登记的化合物在很多国家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拿不到登记。

坑3:登记试验全部靠试验机构,没人做任何技术把控

新农药与专利过期药相比,所需要开展的登记试验项目和技术难度完全不在一个层级。代谢试验、大毒理、环境行为、代谢物评估随便拿出一项,都是需要相当的技术知识储备和经验来把控最后试验报告质量。

大多数企业缺乏内部专业人才,安排试验可能选择充分相信试验单位。试验方案随便看看,剂量设定实验单位说什么就是什么,试验报告也不仔细审核,最后做出一堆问题。

GLP法规体系下委托方也是有责任的,需要对试验方案进行审核、确认。一旦方案确认,试验执行下去哪怕做出不好的试验结果,也不能全部责怪人家试验单位。特别对于大毒理试验,剂量设定确定一切。等最后报告出来再审核,通常有点晚了。

坑4:项目费用和时间预算不足

新农药登记的资料试验要求并不是一份固定的资料清单。代谢物、体外遗传毒性阳性或母体出现特殊毒性都需要追加很多试验。初级风险评估不过,通常还需要追加高阶试验,如蜜蜂半田间、田间消散。代谢物多的话, 整体费用甚至可以加倍,而且周期也会变长。

建议企业预留30‑50% 预算冗余,1‑2 年时间冗余,用于试验项目追加和高阶试验。另外项目内部设置多节点评审,关键试验节点不达标允许终止项目,防止沉没成本越滚越大。

新农药的评审还是比较严格的,还有很多红线一旦触碰,花再多钱也没有用,比如遗传毒性双阳性、致畸、人类致癌。入行新农药要敢于投入,也要允许失败。

坑5:国内登记和国外登记没有同步规划

新农药登记的绝大多数成本和时间消耗在同一批核心试验数据上,如毒理学、环境行为与生态毒理、代谢试验。受限于MAD的政策,国内做的中国农业农村部认定的 GLP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可能不被一些OECD国家认可,但也有不少国家认可中国GLP试验报告的。国内有不少试验室同时具有中国农业农村部GLP资质和OECD GLP资质,是可以做到试验做一次,出具中英两份报告的。

所以企业开始规划新农药登记时,需要做好国内外登记同步规划,提前了解测试方法和资料要求上的差异,以免造成同一类试验需要做两遍。举个例子,90天亚慢经口毒性我国大部分还是参考2017年生效的国标15670.13,而欧盟OECD TG 408 90天亚慢经口在2025年就做了重大更新,需要加测T3、T4、TSH和低密度蛋白等内分泌干扰相关指标。

如果没在立项阶段就按多国的资料要求的进行详细的规划,等某国评审发补才发现缺某类试验,补做一次就会增加成本和时间周期。这些都需要专业的登记人员来进行详细的评估。

小结

新农药研发登记项目立项需要慎重,综合考虑药效、安全性和成本各因素,不建议为面子而登记。正式启动农药登记试验前需要做充分的风险预评估,排除明显的风险,但也要做好最后失败的心理准备。一旦正式启动登记,企业也需要重视对登记试验报告的全程技术把控,另外需要对新农药登记费用与周期留有冗余的预算,以应对试验项目追加和评审时间的延长。如果企业选择新农药境内外双登,对试验的安排与境内外测试方法的差异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关于瑞旭集团(CIRS Group)

瑞旭集团(CIRS)是一家全球专业的产品安全管理服务机构,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杭州,在爱尔兰、美国、英国、韩国、日本、上海、北京、南京等地拥有分支机构, 专业为化工、化妆品、食品、医疗器械、消毒品、农化和消费品企业,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提供从合规咨询、实验室检测、研发支持,到数据服务的一站式合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合规,快速获得市场准入,提升全球竞争力。

瑞旭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化学品合规服务商之一,可为农化企业提供中国农药登记、新农药风险预评估、境外农药登记、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农药中间体及助剂全球REACH注册、QSAR及风险评估全流程合规解决方案,助力农药企业创新创制,走向全球。

化学品及农药法规团队现有百余人,超过60%人员有超过10年以上各国化学品及农药法规合规工作经验,硕士和博士学历比例超过60%,专业背景包含化学、毒理、环境科学、化学工程、植保等,并有28位中国毒理学会注册毒理学家和多位美国认证毒理学家(DA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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