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食品法规体系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加拿大在标签监管方面制定了全面且细致的要求。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都必须严格遵循加拿大官方机构发布的相关标准及文件规定。根据《加拿大食品安全条例》(Safe Food for Canadians Regulations, SFCR)和《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条例》(Food and Drug Regulations, FDR)等法规,在加拿大市场销售的绝大多数预包装食品(包括国产和进口产品)均需贴上或附上标签,且标签所包含的信息必须严格符合法规要求,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透明的产品信息。
瑞旭集团食品法规团队熟悉加拿大预包装食品的各项法规,具备丰富的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精准全面的标签审核服务,助力企业的优质产品顺利、快速进入加拿大市场。
加拿大食品标签监管机构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
- 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
加拿大食品标签主要法规
- 《加拿大食品安全法》(Safe Food for Canadians Act, SFCA)
- 《加拿大食品安全条例》(Safe Food for Canadians Regulations, SFCR)
- 《食品和药品法》(Food and Drugs Act, FDA)
- 《食品和药品条例》(Food and Drug Regulations, FDR)
- 《消费者包装和标签法》(Consumer Packaging and Labelling Act, CPLA)
- 《消费者包装和标签条例》(Consumer Packaging and Labelling Regulations, CPLR)
加拿大预包装食品分类
- 预包装食品:是指以通常向个人或组织销售,供个人或组织使用、购买的方式包装在容器内的食品,包括消费者预包装食品。
- 消费者预包装食品:是指以通常向个人销售、供个人使用或购买的方式包装在容器内,或以合理预期个人能够获得的方式包装,且无需重新包装的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
消费者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以下要求针对直接面向消费者(非中间加工商等企业)的消费者预包装食品:
1. 标签语言:
消费者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强制性信息必须以两种官方语言(英语和法语)标示(法规允许的例外情况除外)。
2. 一般标签要求
(a) 通用名称
(b) 配料表
(c) 过敏原、麸质来源和添加的亚硫酸盐声明(如适用)
(d) 净含量
(e) 营养成分表
(f) 食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其委托商的名称和主要营业地址
(g) 原产国(进口食品)
3. 额外的标签要求
(a) 日期和储存条件
《食品和药品条例》要求保质期为90天及以下的产品需要标示日期信息和储存条件信息(若与正常室温条件不同),根据食品包装场所的不同,日期信息可选以下方式标示:保质期(最佳食用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
(b) 辐照食品
辐照食品需在标签上标示对应的书面声明和辐照符号。若终产品中的配料或成分经过辐照且占比10%及以上,则在配料表标示时也需标明“辐照”。
(c) 营养符号
对于饱和脂肪、糖或钠含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水平的产品,必须在包装正面标示营养符号。
(d) 其他,如营养声称、警告声称等。
我们的服务
- 预包装食品配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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