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凭借其庞大的消费市场、深厚的华人文化以及优惠的关税政策,已成为中国预包装食品企业开拓东南亚市场的战略要地。产品在进入泰国市场销售之前,需通过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FDA)的审查,其中,标签合规性审查是关键性的一环。
瑞旭集团食品法规团队熟悉泰国预包装食品的各项法规,具备丰富的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精准全面的标签审核服务,助力企业的优质产品顺利、快速进入泰国市场。
泰国食品分类
- 特定管控食品:体重控制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含大麻成分的食品等
- 具有质量或标准要求的食品:普通食品、饮料、食用盐、膳食补充剂等
- 必须附标签的食品:辐照食品、转基因生物衍生食品及有特定标签要求的食品等
- 其他食品:用于食品生产的原料、自动饮水机中的饮用水、新型食品等
泰国食品标签监管机构
-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hailand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
- 泰国公共卫生部(Ministry of Public Health, MOPH)
- 泰国商务部(Ministry of Commerce)
泰国食品标签主要法规
- 食品法(B.E.2522)
- 公共卫生部2025年第456号公告:某些加工食品的标签
- 公共卫生部2024年第450号公告:预包装食品的标签
- 公共卫生部2023年第445号公告:营养标签
- 公共卫生部2018年第394号公告: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和GDA标签的食品
……
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1. 标签语言:
泰语(备注:标签强制性信息必须使用泰语标示,可以同时使用英语进行补充说明,除英语以外的语言需向TFDA备案。)
2. 强制标示内容
1) 产品名称
2) 食品许可编号
3) 生产商、包装商、进口商或总部的名称及地址信息
4) 净含量
5) 配料及其占比
6) 致敏原声明(如适用)
7) 食品添加剂信息
8) 香精香料的添加说明(如适用)
9) 保质期到期日
10) 警示声明(如适用)
11) 贮存条件说明(如适用)
12) 烹饪/制作说明(如适用)
13) 公共卫生部2024年第450号公告附件所列举情况下的说明
14) 特定公告中规定的说明
3. 营养标签
需使用《公共卫生部2023年第445号公告:营养标签》附件所规定的格式之一,若使用其他格式,需向TFDA申请批准。下图为标准格式,供参考。

4. GDA (Guideline Daily Amounts) 标签
须符合公共卫生部2018年第394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
5. 额外的标签要求
1) 对于即食果冻和凝胶糖果产品,须在标签上设置一个白色方框,并在框内用红色字体标示“儿童应少量食用”的警示语,字体高度不小于5mm。
2) 对于糙米粉产品,须在“糙米饭”字样的下方,用红色字体标示“不能代替婴儿奶粉”的警示语,字体高度不小于5mm,且与背景颜色对比明显。
3) 特定公告中规定的要求。
为什么选择瑞旭?
瑞旭集团成立于2007年,集团员工数超450人,总部位于杭州,在美国、英国、爱尔兰、韩国、日本等地拥有11家子公司,可为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的国内外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认证服务。
我们的优势是什么?
- 瑞旭美国公司位于弗吉尼亚州,我们拥有全职的美国食品法规专家,提供美国FDA GRAS,NDI,CAP,Animal food GRAS,FDA Animal Food Ingredient Consultation, AAFCO SRIS等合规服务。
- 瑞旭集团拥有24位中国毒理学专家(DCST),1位欧洲注册毒理学家(ERT),2位美国毒理学专家(DABT),DABT可作为GRAS专家小组成员,参与会议并签字GRAS卷宗。
- 瑞旭集团食品事业部有15年以上的食品合规服务经验,拥有众多成功案例,包括母乳低聚糖(2’-FL,LNnt、LNT等)、甜菊糖苷、肌醇、巴西甜蛋白、番茄红素、酶转甜菊糖苷RebM2、NMN、灭活AKK、镰刀菌蛋白、D-阿洛酮糖、氨基葡萄糖盐酸盐、N-乙酰氨基葡萄糖(NAG)、β-胡萝卜素、玉米黄质、虾青素、PQQ等
- 瑞旭集团食品事业部提供全球新食品原料注册申报服务,覆盖20+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美国、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日本、巴西、墨西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等。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俞经理 13758216434(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0571-87206538
添加“CIRS食品合规助手”微信,备注企业名称,即可咨询!

我们的服务
- 预包装食品配方审核
- 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