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嵌入式软件竟被发补了这个问题
最近我们接触到多个三类有源医疗器械企业的咨询,这些器械同时具有上位机软件(独立软件作为软件组件)和下位机软件(控制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被国家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发补了相同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都是一些最基础的问题,只是企业没有对嵌入式软件投入足够的重视。
发补问题如下:
(一)软件管理文档:请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 年修订版)》 八(一)的要求重新提交各项内容,提交的文档应包含有效信息 。
(二)网络安全:请按照《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六(一)的要求重新提交各项内容,提交的文档应包含有效信息。
针对国家局发补的问题:
01企业要明确上位机软件(独立软件作为软件组件)和下位机软件(控制功能的嵌入式软件)是按照两个软件进行设计开发控制的,还是说按照一个软件的两个模块进行设计开发控制的。管理方式决定了如何准备软件描述文档和网络安全描述文档。
02作为有源医疗器械软件组件的软件,应该像独立软件一样,在体系中形成软件的设计开发文件。在准备注册资料时,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 年修订版)》去判断软件的安全级别,并准备相应级别的软件描述文档,提交必要的软件设计开发原始文件。注意,嵌入式软件也需要提交按照GB/T 25000.1进行检测的检验报告,这个很容易被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