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泌体医美产品再次成为行业焦点,不少媒体报道称某外泌体产品已获得“药械组合产品”的分类界定,犹如为行业注入一针强心剂。然而,在众人热情高涨之际,我们或许需要多一些冷静的审视。
外泌体产品获得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被初步判定为药械组合产品,这只是产品迈向合规的第一步,产品究竟属于“以器械为主”还是“以药品为主”,目前尚未有定论。接下去企业还要提供更多的作用机理方面的证据,进行产品的属性界定。
作为药械组合产品,无论是以器械为主要是以药品为主,均需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CMDE)与药品审评中心(CDE)的联合审评,同时满足药品与医疗器械的双重监管要求。其中任何一方的要求都已颇具挑战,二者叠加,更是对企业综合能力的严峻考验。
目前,国内外尚未有外泌体类药品正式获批上市。这意味着,企业必须从零开始,完全按照药品标准开展外泌体部分的研究:构建从细胞来源、培养制备、纯化工艺、质量表征、功能验证(药学),到体内外药效与安全性评价(非临床),再到系统性的临床疗效确证(临床)的完整证据链。此外,由于属于药械组合产品,企业还必须同步考察器械与药物之间的潜在相互作用,评估二者组合是否会对产品的理化性能、生物学特性、稳定性等关键质量属性产生影响。
回顾行业历程,PDRN(多聚脱氧核糖核苷酸)产品也曾备受瞩目。2022年7月,含PDRN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被界定为药械组合产品,然而至今已过去3年半,该类产品仍未有正式获批上市。由此可见,药械组合产品的上市之路远比想象中漫长,真正的合规挑战才刚刚开始。
面对如此复杂的注册路径,企业亟需在研发早期引入专业的CRO机构,借助其合规经验与技术支撑,系统规划研发与申报策略,方能在这场持久战中行稳致远,最终实现产品的成功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