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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Toxic and Concerned Chemical Substances Control Act,以下简称TCCSCA,2019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制造或输入每年达一定数量既有化学物质者应依规定期限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登录化学物质资料”。
2021年4月07日,台湾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了修订后的《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规费收费标准》(以下称《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要是根据主管法规的变化对各项收费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0年9月17日,台湾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了《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规费收费标准》修正草案(以下简称《收费标准》),与2014年12月8日发布的《毒性化学物质运作申请及化学物质资料登录收费标准》(以下简称“原标准”)相比,相关的行政规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发生了多处变化。
日前,台湾地区环境保护署毒物及化学物质局发布消息,即日起启动化学物质年度数量申报工作,并同时于化学物质登录平台开放“化学物质年度申报系统”。
2018年8月2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环保署毒物及化学物质局举办了既有物质标准登录配套措施说明会。该说明会旨在帮助厂家进口或生产第一批指定需要完成标准登录的既有物质中(106种),在《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实施前,能够提前进行相关工作的准备。CIRS现将说明会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分享如下: 1、指定既有物质标准登录适用判断 注:第
台湾环保署正就新化学物质和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办法修订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此次意见征求将从2018年31日开始至2018年5月29日截止。 这是自2014年12月法规发布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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