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广东省进行化妆品抽检,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期)
广东省药监局组织对226批次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其中,标示为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雪丽素水感美白防晒霜SPF50PA+++等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不合格产品均为防晒产品。对抽检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东省药监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具体产品信息可参见国家及地方局发布的公告原文: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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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某公司因在对化妆品进行宣传时,发布了含有“植萃小黄油孕期舒纹”等宣传内容的广告并配有孕妇图片,而该款化妆品不具有孕妇适用的功效,且宣传页面还使用“妊娠纹”的医疗用语,涉嫌虚假宣传,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10万元。
6月13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显示,对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研若(福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125个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
6月18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药品监管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列出了15个具有引领示范性的、有发展潜力的、针对工作痛点的、需求较为迫切的应用场景。在形式审查场景中,对化妆品法规要求的各类申报材料进行自动化审查。在辅助审评场景中,一是应用于产品配方的深入分析,通过信息比对辅助识别潜在的原料风险物质,并支持合规性评估;二是基于产品标签的识别分析,涉及标签规范性验证、成分信息的精准匹配、禁用词汇在销售包装宣称中的自动检索及预警、检测并提示销售包装宣称是否超越规定的功效宣称范围等方面,从而强化审评工作的全面性和严谨性。
6月20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处罚信息:广州市**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6日生产“**自然黑染发膏”因“苯基甲基吡唑啉酮”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被罚没合计14871元。该公司生产的同款产品于半年前因同样的违规原因被处罚过。2023年11月23日,因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自然黑染发膏,且另一规格的同款产品“苯基甲基吡唑啉酮”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被罚7万余元。
6月20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04盒**雪莲草本修护膜化妆品,在抽样检验时被查出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相关规定。该公司否认生产过该批被抽检化妆品,并向监督部门提交了虚假的《样品确认情况》和《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书》,企图隐瞒真实情况,构成了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违法行为。同时,生产上述不合格化妆品、未保留上述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未保留上述产品的留样产品的行为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某被罚没共计14.8万元,其中,李某被罚款8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