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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营养素补充剂、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相关更新版本公告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和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的公告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营养素补充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调整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现予公告,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有关目录与本版本不一致的,以本版本为准。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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