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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国产/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服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版本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在中国市场上市销售前,企业需要申请并获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首次进口的营养素补充剂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备案。
为规范统一保健食品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办法》。调整了保健食品产品上市的管理模式,由原来的单一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且明确了注册和备案的要求。
2015年颁布“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近几年来,大量的食品因为食品原料不合法、产品质量不达标、中文标签不合规等原因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销毁或退回,违规公司被记录在案,有些并公示于众处。罚力度大幅度加大。
2025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瑞旭集团将此次征求意见稿和现行规定(以下简称“248号令”)作了对比,并梳理了关键变化,如下所示。
主要包括《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2005年)第六条有关内容,《关于以红曲等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申报与审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2号)规定中第四部分内容,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137号)。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我国保健食品的备案现状,瑞旭集团对2024年全年已公布的备案产品进行了汇总统计,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开发布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信息来看,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共有4345款保健食品获得备案凭证,其中,4317款为国产保健食品,28款为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的具体信息请见表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共发布46次保健食品批件待领取信息,总计1390个保健食品批件。根据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中公开的产品信息,上述1390个批件涉及的保健食品中,包括346款保健食品新产品。
主要包括《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2005年)第六条有关内容,《关于以红曲等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申报与审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2号)规定中第四部分内容,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137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试验机构、相关企业: 为确保陕西省“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顺利开展,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 附件: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
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等要求,现就做好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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