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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为规范统一保健食品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办法》。调整了保健食品产品上市的管理模式,由原来的单一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且明确了注册和备案的要求。
国产/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服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版本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在中国市场上市销售前,企业需要申请并获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首次进口的营养素补充剂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备案。
根据我国法规要求,注册类保健食品所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目前,我国拟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共有24个,企业需从允许声称的保健食品功能目录中选择与产品相匹配的功能。
2015年颁布“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近几年来,大量的食品因为食品原料不合法、产品质量不达标、中文标签不合规等原因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销毁或退回,违规公司被记录在案,有些并公示于众处。罚力度大幅度加大。
GRAS(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普遍公认安全)是美国《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FD&C Act)下食品成分上市的核心合法性基础之一。在GRAS物质豁免于美国法规下的食品添加剂定义,无需走食品添加剂审批路径。其中,Self GRAS是企业自行收集科学共识与安全证据,自行得出“该物质在特定用途下属于GRAS”的结论,无需在上市前向FDA提交任何通告,也无需等待FDA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7月24日发布《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25〕20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根据欧盟信息检索平台Open EFSA的公开资料和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公开条例,瑞旭集团就2026年上半年欧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以下简称NF)报批动态进行了统计分析,以供企业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以下简称“280号令”)于2025年10月14日公布,目前已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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