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国产/进口保健食品注册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版本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在中国市场上市销售前,企业需要申请并获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国产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都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SAMR)申请注册。

在中国,什么是保健食品?

  • 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
  • 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
  • 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 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 不同于一般(普通)食物和药品。

保健食品的类别

  • 营养素补充剂: 补充维生素和(或)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但无法提供能量或其它活性成分,不能声称任何保健功能。
  • 功能性保健食品: 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且对人体具有生理效应。

功能性保健食品允许宣称的24种功能

 

序号

保健功能名称

序号

保健功能名称

1

有助于增强免疫力

13

有助于改善黄褐斑

2

有助于抗氧化

14

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

3

辅助改善记忆

15

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

4

缓解视觉疲劳

16

有助于消化

5

清咽润喉

17

有助于润肠通便

6

有助于改善睡眠

18

辅助保护胃粘膜

7

缓解体力疲劳

19

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

8

耐缺氧

20

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

9

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

21

有助于维持血压健康水平

10

有助于改善骨密度

22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

11

改善缺铁性贫血

23

对电离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

12

有助于改善痤疮

24

有助于排铅

时间节点:

保健功能目录的扩增:20261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及配套文件,于202611日起施行。

保健食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

名称

发行日期

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订版)

2015.04.242021.04.29修订)

2015.10.01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

2016.02.262020.11.03修订)

2016.07.01

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2014.12.24

2015.05.24

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版)

2016.11.14

2016.11.14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2016版)

2016.12.19

2016.12.19

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

2020.10.31

2020.10.31

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

2020.10.31

2020.10.31

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

2020.10.31

2020.10.31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

2023.08.31

2023.08.31

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2023年版)

2023.08.31

2023.08.31

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3年版)

2023.08.31

2023.08.31

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23年版)

2023.08.31

2023.08.31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2019.08.20

2020.01.01

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

2019.11.12

2019.11.12

哪些保健食品需要申请保健食品注册?

  • 国产: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 进口: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

PS.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目前包含《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辅酶Q10,破壁灵芝孢子粉,螺旋藻,鱼油,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西洋参,灵芝》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资质要求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产厂商(境外生产厂商,是指产品符合所在国(地区)上市要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换言之,无论是国产的保健食品还是进口的保健食品,都允许委托生产。

保健食品注册流程

保健食品,备案,保健食品可以宣称哪种保健功能,原料,目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健食品注册材料要求

1)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2)   注册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人、研发时间、研制过程、中试规模以上的验证数据,目录外原料及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质量可控性的论证报告和相关科学依据,以及根据研发结果综合确定的产品技术要求等;

4)   产品配方材料,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及用量、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必要时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原料使用依据、使用部位的说明、检验合格证明、品种鉴定报告等;

5)   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及说明,关键工艺控制点及说明;

6)   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包括三批次稳定性试验报告,动物毒理试验报告,动物功能试验报告,人体试食试验报告等);

7)   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等;

8)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9)   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与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产品名称与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

10)  3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

11)  其他与产品注册审评相关的材料。

申请首次进口保健食品注册,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为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2)   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保健食品上市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3)      产品生产国(地区)或者国际组织与保健食品相关的技术法规或者标准,保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自查报告,符合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4)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上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5)    由境外注册申请人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交《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及其复印件;境外注册申请人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注册事项的,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时间节点:进口保健食品GACC注册:“蓝帽子”成隐形门槛?

即将于202661日实施的海关总署第280号令中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管理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目前,对于跨境电商模式进口的产品,不要求办理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然而,受优思益事件的影响,国家对于跨境电商销售保健食品的态度愈发谨慎。

 

瑞旭集团预测,对于跨境电商进口的保健食品,清关资料要求会更严格,也不排除未来强制要求办理GACC注册的可能。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周期

从初期的资料准备和样品检测到官方审评,保健食品的注册申报周期通常为2到3年。

瑞旭集团食品合规方案 

瑞旭集团食品事业部凭借专业技术能力、多方资源和全球网络为客户提供全球食品申报服务。经验丰富且具有众多成功案例,包括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羟基酪醇、海藻酸钠、甜菊糖苷(酶转化法)等多款物质,项目经验位于行业前列。同时,依托自研平台「食规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管理服务。

为什么选择瑞旭集团

瑞旭集团(CIRS Group)凭借着丰富的行业经验、雄厚的技术实力、全球布局以及成功案例等方面的积累,在食品添加剂及“三新食品”申报领域受到广泛关注和企业好评。

政府好感度高:瑞旭集团与政府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沟通,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有价值的国内资源、资讯。

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瑞旭集团在三新食品申报,特别是在转基因微生物(遗传修饰微生物)和合成生物学产品的申报上,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处于行业前列。

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团队:食品事业部团队中,80%以上的成员拥有食品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团队成员大多拥有10年左右的食品法规服务经验。多人获得中国毒理学会认证毒理学家(DCST)、美国毒理学家(DABT)及欧洲注册毒理学家(ERT)。

新原料申报服务能力成功扩展海外:业务范围拓展到欧洲、美国、澳新、日本、韩国、印度、巴西等多国;技术团队具备优秀的英文、日文、韩文等多国语言能力,可提供本地化更精准、优质的服务。

 

保健食品注册常见问题

1. 向海关总署申请在华注册时,是否要求提交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备案凭证?

答: 在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的操作界面,【保健食品】类别下,有一项名为【在中国相关部门进行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证书】的材料要求,在系统中显示为非必传,即自愿提供。此项材料虽为非必传,但企业应尽量提供。若不提供,海关总署认为有必要验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时,会退回注册申请,在回复意见中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书。

2. 通过跨境电商模式进口的保健食品,是否需要办理在华注册?

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管理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目前,对于跨境电商模式进口的产品,不要求办理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

3. 保健食品注册周期多久?

答:从初期的资料准备和样品检测到官方审评,保健食品的注册申报周期通常为23年。

4. 当保健食品中使用未经批准的原料时,是否必须要先申报新食品原料才能申报保健食品?

答:在申报顺序上无强制规定。当保健食品中使用未经批准的原料时:

1)若先申报新食品原料,经官方批准后,即可按对应公告将该原料用于保健食品。

2)若不申报新食品原料,使用该原料的保健食品在申报产品注册时,应参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的有关规定,提供保健食品新原料的研制报告、国内外的研究利用情况等安全性评估材料和毒理学试验报告、生产工艺、质量要求、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注册获批后,该原料仅允许用于该保健食品。

5. 进口产品能否先以特膳食品进口,等取得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批件后,再按保健食品进口?

答:若产品可以符合特膳食品的要求,可先按特膳食品进口。待后续获得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批件后,再按保健食品进口。但请注意,特膳食品和保健食品的标签要求有所不同,按保健食品进口时,需按保健食品的要求重新进行标签设计。

我们的服务

瑞旭其他热门服务: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俞经理  13758216434(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0571-87206538

添加“CIRS食品合规助手”微信,备注企业名称,即可咨询!

上一篇:无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CIRS食品合规互动”!实时传递最新食品监管法规动态,获取最热行业资讯,你想知道的最新一手资讯都在这里。

食品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89716577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89716577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