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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
饲料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包括饵料用活动物、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
通过对欧盟法律网站(EUR-Lex)的检索,自欧盟条例(EC) No 1831/2003发布后,2005年起至今已有900多条饲料添加剂的批准法规。本次瑞旭集团统计了2020年至 2025年10月 31日期间发布的420条法规共677个已获批准的饲料添加剂(同一条法规批准授权的多款饲料添加剂分开计数),并从以下多角度进行分析,以供企业参考。
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于2013年12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发布,2014年2月1日实施后,原农业部和农业农村部陆续发布了多个批准公告,共计批准了38个新饲料添加剂并发布了新产品证书。现瑞旭集团通过多维度整理分析相关批准的新饲料添加剂,供行业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为深入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鼓励饲料、饲料添加剂新品种开发和研制,帮助饲料企业和有关技术机构(简称申请人)提高研发能力,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农业农村部建立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审批咨询服务工作机制。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按照饲料产品种类分别制定进口饲料的检验检疫要求。对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风险分析,对曾经或者正在向中国出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回顾性审查,重点审查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
宠物饲料(又称为宠物食品)标签是指以文字、符号、数字、图形等方式粘贴、印刷或者附着在产品包装上用以表示产品信息的说明物的总称。在我国,宠物食品的标签应当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的要求。
饲料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包括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及咬胶、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科学评估意见指出,无法就二氧化钛对靶动物、消费者和环境的安全性得出结论。鉴干缺少其作为词料添加剂使用的具体数据,并考虑到二氧化钛颗粒具有遗传毒性,该添加剂对靶动物、消费者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性存在风险。
根据2021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29号》,农业农村部批准76家公司生产的164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登记或续展登记,并发给进口登记证。批准KNZ传统盐舔块等7个产品变更登记,并换发进口登记证。 其中,83款进口宠物饲料获得农业部登记证。 瑞旭集团可提供进口宠物饲料(宠物食品)登记服务,相关事宜咨询欢迎致电: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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