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欧盟法规预警|MDR/IVDR过渡期进入关键窗口期,医疗器械企业现在该做什么?

对于MDR遗留器械,过渡期前置条件,申请(2024年5月26日)和签署书面协议(2024年9月26日)的截止期已过。随着过渡期终点的临近,针对已满足过渡期前置要求的企业,要关注的问题有两个:

  • 距离过渡期终点还剩多少个月?——这是日期问题

  • 从今天开始走完换证流程,需要多少个月?——这是产能问题

这两个问题需要放在一起考虑。企业才能确认能否在适用的过渡期终点前完成符合性评定、取得相应证书,并避免因认证周期不足造成市场供应或销售安排受到影响。

首先企业要先确认不同器械的过渡期终点情况:

器械类别

过渡期终点

Class III;植入性 Class IIb
不含缝线、吻合钉、牙科填充物、托槽、牙冠、螺钉、楔、板、丝、钉、夹及连接件

2027-12-31

其他 Class IIb;Class IIa;Class I 无菌或带测量功能

2028-12-31

MDD 下凭符合性声明自我宣告、MDR 下需公告机构参与(含可重复使用外科器械 Ir)

2028-12-31

Class III 定制器械

2026-05-26(已到期)

按照目前行业常见的认证项目周期,从启动公告机构沟通到最终取得证书,复杂程度不同的项目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常见周期可达到约18–24个月。实际周期还会受到NB排期、技术文件成熟度、测试补充、临床证据以及整改轮次等因素影响。因此,企业不宜简单按照“距离截止日期还有多少个月”来判断项目是否来得及,而应同时评估自身资料状态和NB项目排期。

以2026年9月的时间点看,2027年12月31日到期的产品已经进入最后一段项目周期;2028年12月31日到期的产品虽然时间相对更充裕,但仍应尽早完成Gap Assessment和NB项目规划。

  • MDR转换的核心不是“重新排版”,而是重新确认完整的合规证据链

MDR转换并不是把MDD时代的技术文件重新排版一遍。对于经历多年产品迭代的遗留器械,企业通常需要重新审视:

产品分类 → GSPR → 风险管理 → 技术文档 → 验证/确认 → 临床评价 → PMS/PMCF → 标签及IFU → QMS → NB审核

尤其是一些MDD时代形成的技术资料,经过多年版本迭代后,容易出现:

  • 产品已经变化,但技术文件没有同步更新;

  • 旧测试报告与当前产品版本不完全一致;

  • 原有测试依据已经发生变化;

  • 临床评价证据不足以覆盖当前Intended Purpose;

  • 等同性论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

  • PMS、PMCF等MDR要求没有真正建立;

  • 软件升级、材料变化、供应商变化没有进行充分的法规影响评估。

因此,很多企业真正启动MDR项目后才发现:最大的工作量往往不是“改文件”,而是“补证据、补测试、补评价、补过程”。尤其是临床评价、等同性、性能验证以及PMS/PMCF之间,需要形成相互支持、前后衔接的证据链。

我们也建议遗留器械企业尽快完成一次系统性的MDD资料Gap Assessment,明确“必须补什么、为什么补、由谁补、预计需要多长时间”,再倒排NB立项、测试和临床证据工作。

  • IVDR遗留器械同样已经进入“不能再等”的阶段

IVDR legacy device同样需要满足包括持续符合IVDD、无不符合条件的重大设计或预期用途变化、风险可接受、QMS等条件;对于需要NB参与的产品,还必须按照风险等级完成规定时间内的NB申请和书面协议。目前IVDR遗留器械还来得及满足过渡期前置条件。

IVD分类

过渡期

前置条件

ClassD

2027.12.31

2025年5月26日前向NB提交申请

2025年9月26日前与NB签署协议

ClassC

2028.12.31

2026年5月26日前向NB提交申请

2026年9月26日前与NB签署协议

Class B/A无菌

2029.12.31

2027年5月26日前向NB提交申请

2027年9月26日前与NB签署协议

Class A非无菌

不适用(2022年5月26日起已适用IVDR)

/

Class C的NB书面协议截止日为2026年9月26日。当然Class C只有在此前已于2026年5月26日前完成NB申请的前提下,才可继续通过签署书面协议满足过渡条件。对于尚未完成该申请节点的企业,不能仅依靠补签书面协议来恢复过渡资格。

对于Class B及Class A sterile产品,当前尚有申请和签署书面协议的后续窗口,但不建议等到截止日前才启动。尤其是IVDR下分类、性能评价、临床证据和NB审核工作的准备量通常较大,提前完成Gap Assessment更有利于控制整体项目周期。

对于已经完成过渡期前置条件的企业,也应尽快进入正式认证流程,综合考虑技术文件准备、性能与性能评价、临床评价、PMS/PMCF以及NB审核周期,避免因项目启动过晚而造成证书衔接风险。

  • 存量器械要在 2026 年 11 月底前补录

凡在 2026-05-28 前已投放市场的器械(含依据 MDR 第 120 条、IVDR 第 110 条享受过渡期的“遗留器械”),最迟不晚于公布日起 12 个月,即 不晚于2026年11月27日完成补录。遗留器械企业应尽快核查哪些产品需要完成UDI/Devices模块注册,并确认设备、制造商、UDI-DI、证书及相关信息之间的一致性。

瑞旭集团|欧盟MDR/IVDR一站式医疗器械合规服务

瑞旭集团医疗器械合规团队持续跟踪欧盟法规动态,熟悉过渡期政策、公告机构审核习惯、EUDAMED全流程操作,帮助国内医疗器械与IVD企业规避截止日风险,高效完成欧盟市场准入。

如果您正在筹备IVDRC类签约、EUDAMED存量器械补录、MDR CE认证、欧盟授权代表相关工作,欢迎联系我们获取定制化合规评估方案,守住欧盟出海市场。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CIRS医械合规动态”!实时传递最新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动态,分享医疗器械注册成功经验及经典案例跟踪医疗器械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医疗器械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