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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配奶粉
婴幼儿配方食品配方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将婴幼儿辅助食品正式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实施严格备案管理。这一修改补齐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监管短板,实现了婴幼儿食品的全品类安全管理制度。
近期,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标示相关要求,重点涉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致敏物质提示、奶源及有机认证标示、标签变更备案、集团内调配生产以及新旧标签衔接等内容。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企业而言,标签作为产品合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示内容需要与产品配方注册及备案信息保持一致。以下就企业较为关注的6个问题进行梳理。
2026 年 7 月 30 日,欧盟委员会同日发布两项法规——(EU)2026/1825 和(EU)2026/1890,均修订法规(EU)2023/915《食品污染物最大限量法规》,分别针对 3-氯丙二醇(3-monochloropropanediol,3-MCPD)及缩水甘油脂肪酸酯、呋喃及甲基呋喃设定或收紧最大限量。前者自 8 月 19 日实施(婴儿食品和婴幼儿加工谷物基食品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后者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形成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6年8月1日。本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 6~36 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本细则不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
食品原料合规查询,往往需要在多个标准文件间反复检索比对。2023年5月,瑞旭集团推出免费的【食规查】平台,将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禁用限用物质、食品可用菌种、普通食品及保健食品等分散的法规要求,整合为可一站式检索的结构化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查询支持。
近几年,多地陆续出台针对生物制造、功能食品及国际注册认证的专项扶持政策,覆盖“三新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以及FDA GRAS认证等方向。对于布局新食品原料、合成生物学、功能食品出海的企业而言,政策红利正在加速释放。瑞旭整理汇总了全国各地的食品申报优惠政策,供企业参阅。
母乳低聚糖(HMO)是母乳中含量第三大固体营养成分,仅次于乳糖和脂类。HMOs通过葡萄糖、半乳糖、N-乙酰葡糖胺、L-岩藻糖和N-乙酰神经氨酸五种基础成分不同的组合形成多种复杂的结构,拥有调节肠道菌群、建立肠道屏障、提升免疫力、提高大脑认知等多种功能。
瑞旭集团欧洲子公司CIRS EU将于2026年5月5日-7日参展西班牙巴塞罗那Vitafoods Europe展会(展位号:6D84M,hall 6)。CIRS多次参与了在瑞士日内瓦举办的Vitafoods Europe展会,并出席了2025年巴塞罗那的展会。今年,我们将再次亮相Vitafoods Europe 2026,诚挚邀请新老朋友前来交流,携手探索合作机会,期待您的到来!
4月1日,第五届SynBio China中国合成生物学及生物制造大会暨Life China第三届功能食品与营养科学大会圆满落幕。瑞旭集团非常荣幸受邀参展,并做主题演讲。参展期间,瑞旭集团凭借多年的食品合规经验和对中国食品法规和食品行业的深入理解,针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新食品原料等方面的咨询,瑞旭做出了详细解答,并提供专业建议,在与众多企业的交流洽谈中,进一步展示了专业上的优势和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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