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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
2026年上半年,国家卫健委(NHC)以“三新”食品的形式共发布2则公告(2026年第1号、2026年第5号),批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在内的共38种产品,其中涉及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含扩大使用范围)共计18种。 瑞旭集团带您详细盘点2026年上半年我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受理与审批情况。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食品接触材料专家组(FCM)对 Bandera Twin 回收工艺(欧盟注册号 RECYC341)进行了安全性评估。 该工艺的投入原料为经清洗和干燥处理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碎片,主要来源于消费后回收的PET容器。
《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办法》条款,结合企业实际,梳理食品委托生产的行为,合理排产,提前筹备相关生产资料、变更产品标签,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委托双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假借订立商标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为破解多国准入壁垒,助力企业全球化合规布局,瑞旭集团2026全球食品法规年度论坛首尔专场顺利落幕。本次论坛集结中韩美日四国属地权威专家,聚焦多国食品原料、添加剂准入规则,落地解读实操合规方案,助力食品企业高效出海。
瑞旭摘要:总局互联网广告整治行动再发通知,本次通知提出了虚假商业营销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的判定标准,行动重点直指保健食品。相关企业应该按照上述虚假商业营销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的判定标准严格自查,避免碰触合规“红线”。
瑞旭摘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开展为期半年的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聚焦直播电商、人工智能生成式广告、弹窗广告等重点领域。这一整治活动,对食品行业的广告与传播模式将产生直接影响。
众所周知,中国内地对于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的注册与备案管理制度,目前,保健食品(非营养素补充剂)的申报周期通常在3~5年,且根据申报的保健功能需开展人体和(或)动物试验。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这不仅意味着巨大的时间和资金投入,更面临着注册失败可能导致的生存风险。
2026年2月25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C.I.溶剂紫36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3月26日,相关信息如下:
2026年1月,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了新版食品添加剂授权申请的科学指南与行政指南。本次指南文件的更新映射了近年食品添加剂技术的升级。相对于旧版,新版指南在全面性和明确性方面均进行了改进,指导意见更为具体清晰。以下就两份指南的核心更新要点进行梳理,以供相关企业参考。
2025年11月27日,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集中更新了新型食品(Novel Food)、食品改良剂(Food Improvement Agent,包含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和食品用香料)及饲料添加剂(Feed Additive)的行政指南。本次更新不仅是流程的梳理,更释放了欧盟收紧监管门槛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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