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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服务
国产/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服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版本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在中国市场上市销售前,企业需要申请并获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首次进口的营养素补充剂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备案。
为规范统一保健食品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办法》。调整了保健食品产品上市的管理模式,由原来的单一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且明确了注册和备案的要求。
婴幼儿配方食品配方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医食品)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MAR)申请注册,拿到注册证书后才被允许在中国市场生产销售。特医食品是为了满足特殊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配制的配方食品,通常为粉状或液态的食品。
婴配奶粉检测服务
特医食品配方研发和工艺验证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我中心对申请优先审评审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拟优先审评审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及其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食品审评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优先审评审批异议表》(见附件),或将上述内容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tyyxsp@cfe-samr.org.cn。
【最新】181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清单
2024年1月18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29日。瑞旭集团结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整理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要点,以供企业了解。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食司所公布的信息来看,目前在我国注册成功的境内外特医食品已达140款。截至9月20日,2023年已新增46款FSMP产品,分别为23款国产全营养产品、18款国产非全营养产品、3款国产特医婴配产品、2款进口特医婴配产品,其中包含首款增稠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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