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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LP法规修订案实施、美国TRI(毒性物质排放清单)扩容、土耳其KKDIK注册制度最新调整、乌克兰UA REACH/CLP实施时间调整、法国PFAS禁令生效、瑞士PCN毒物中心通报制度全面实施、中国GB 30000系列标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强制性法规落地以及越南《化学品法》正式生效,一场横跨中国、欧盟、美国及亚太地区的合规浪潮,正以超出预期的速度席卷各行各业。您是否已为这场变局做好准备?
2026年4月8日,秘鲁环境部(MINAM)正式颁布了《化学品综合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条例明确提出将建立国家化学品登记系统,并采用《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六修订版(2015年版)。此前,瑞旭集团已对该条例进行简要解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深入解析秘鲁GHS的具体要求与实施要点。
根据中国台湾环境主管部门颁布的《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以下简称《毒管法》)第30条和第56条,以及《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第24条规定:经核准登录的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登录人应于核准登录后次年起,每年自4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前一年生产及进口的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数量信息。未依规定完成申报,处3万至30万元新台币罚款,未改善者,可责令停工停业。
2026年4月28日,中国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3-氯丙炔等5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并随文公布了5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此前,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已于2026年4月16日联合发布公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将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这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摘要:欧盟将9种合成卡西酮和安非他命的特定前体物质列入毒品前体管制清单相关企业需申请专门许可证,进出口需事前授权,合规成本大幅增加。
为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最新的化学品法规资讯及要求,掌握合规策略,瑞旭集团特此举办“合规领航・2026 全球化学品市场准入巡回研讨会”,此次巡回第3站-南昌站。本次会议邀请了瑞旭集团多领域专家为企业答疑解惑,聚焦全球化学品法规最新进展、GHS全球实施动态以及绿色低碳要求及转型策略,为企业提供实战经验与解决方案。
2026年4月24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正式发布了一份可公开查询的清单,列出了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规定即将自动到期的机密商业信息(CBI)声明。本次公布的清单涵盖了将于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到期的CBI声明。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EPA计划在该批声明临近到期时,按月更新清单内容。
此前,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了《REACH法规合成聚合物微颗粒(微塑料)限制条款报告要求指南》,为相关企业履行年度微塑料排放报告义务提供了详细操作指引。随着首批报告截止日期(2026年5月31日)临近,涉及塑料制造、医药、食品添加剂及体外诊断设备等领域的企业需尽快启动数据收集与申报准备工作。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山东合创气体有限公司提交的2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3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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