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欧盟
根据欧盟法规(EU) 2015/2283,新型食品(Novel Food)为1997年5月15日(首个Novel Food法规生效)前,在欧盟范围内,尚未广泛食用的食品。
通过对欧盟法律网站(EUR-Lex)的检索,自欧盟条例(EC) No 1831/2003发布后,2005年起至今已有900多条饲料添加剂的批准法规。本次瑞旭集团统计了2020年至 2025年10月 31日期间发布的420条法规共677个已获批准的饲料添加剂(同一条法规批准授权的多款饲料添加剂分开计数),并从以下多角度进行分析,以供企业参考。
2025年11月3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了关于化学合成的大麻二酚(cannabidiol, CBD)作为新型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报告。根据EFSA专家小组的评估结果,认为根据现有数据,无法确定化学合成大麻二酚作为新型食品的安全性。
截至2025年9月30日,根据欧盟信息检索平台Open EFSA的公开资料,瑞旭就2025年3季度的欧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下文简称NF)报批动态进行了统计分析。
受全球化进程和发展战略部署的影响,越来越多申报新物质的企业把目标范围从中国扩大到海外,其中一个热门市场便是欧盟。不论是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酶制剂,还是新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申报,企业均需要一系列实验,而欧盟要求企业根据透明度法规,在实验开展前进行试验预通报,这是欧盟一项独特的规定。若未提前进行预通报且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将面临申报罚时的风险。本文中,瑞旭集团就欧盟申报预通报向企业进行介绍。
食品补充剂是指用于补充正常饮食的食品,是以“剂量”形式(如丸剂、片剂、胶囊、定量液体等)销售的营养素(矿物质和维生素)或其他具有营养或生理功效物质的浓缩来源。食品补充剂可能含有多种营养素及其他成分,包括但不限于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必需脂肪酸、纤维以及各类植物和草本提取物。
受全球化进程和发展战略部署的影响,越来越多申报新物质的企业把目标范围从中国扩大到海外,其中一个热门市场便是欧盟。不论是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酶制剂,还是新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申报,企业均需要一系列实验,而欧盟要求企业根据透明度法规,在实验开展前进行试验预通报,这是欧盟一项独特的规定。若未提前进行预通报且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将面临申报罚时的风险。本文中,瑞旭集团就欧盟申报预通报向企业进行介绍。
2018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苯乙烯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2B类致癌物)。随后,欧盟委员会(EC)请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重新评估苯乙烯的口服暴露后基因毒性。在2020年发布的意见中,EFSA指出关于苯乙烯口服暴露是否具有基因毒性仍存在不确定性,并建议进一步数据支持以确认其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使用安全性。
近日,欧盟批准发酵菜籽粕(fermented rapeseed cake )作为新型食品原料。2025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5/2283号条例,批准发酵菜籽粕(fermented rapeseed cake )作为新型食品原料(Novel Food),应用范围由原来的饲料添加剂扩大到食品原料,可用于生产面包、酱类、香肠等。
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是指不论是否具有营养价值,其自身通常不作为食品食用,也不作为食品的基本成分使用的任何物质。这种物质出于在生产、加工、准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储存食品的过程中的技术需求,有意加入食品中,直接或间接导致该物质或其副产品成为食品组成部分。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89716573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89716573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