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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法规(EU) 2015/2283,新型食品(Novel Food)为1997年5月15日(首个Novel Food法规生效)前,在欧盟范围内,尚未广泛食用的食品。
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是指不论是否具有营养价值,其自身通常不作为食品食用,也不作为食品的基本成分使用的任何物质。这种物质出于在生产、加工、准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储存食品的过程中的技术需求,有意加入食品中,直接或间接导致该物质或其副产品成为食品组成部分。
欧盟对食品酶(酶制剂)实行正面清单制*管理。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2/2008第2章第4条,仅有列入清单的食品酶(酶制剂)方可依据规定的规格和使用条件投放至欧盟市场。
应欧洲委员会的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营养、新型食品和食品过敏原专家组(NDA)受托就根据《欧盟法规》(EU)2015/2283,将大麻属植物(Cannabis sativa L.)工业大麻品种的二氧化碳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一事提供意见。
HMOs(母乳低聚糖,Human Milk Oligosaccharides)仅存于母乳中,是母乳中仅次于乳糖和脂肪的第三大固体成分,功能丰富,能够改善人体的肠道菌群、提高认知、改善肠易激综合征等。HMOs种类众多,目前欧盟共批准了8种HMOs,主要包括:2’-岩藻糖基乳糖(2’-FL),,3-岩藻糖基乳糖(3-FL),乳糖-N-四糖(LNT) 乳糖-N-新四糖(LNnT),3’-唾液酸乳糖(3’-SL),6’-唾液酸乳糖(6’-SL),2’-岩藻糖基乳糖、二岩藻糖基乳糖混合物(2’-FL/DFL)乳糖-N-岩藻五糖1、2’-岩藻糖基乳糖混合物(LNFP/2’-FL)
2026年1月,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了新版食品添加剂授权申请的科学指南与行政指南。本次指南文件的更新映射了近年食品添加剂技术的升级。相对于旧版,新版指南在全面性和明确性方面均进行了改进,指导意见更为具体清晰。以下就两份指南的核心更新要点进行梳理,以供相关企业参考。
根据欧盟信息检索平台Open EFSA的公开资料和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公开条例,瑞旭集团就2025年欧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下文简称NF)报批动态进行了统计分析,以供企业参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欧盟信息检索平台Open EFSA的公开资料,瑞旭就2025年4季度的欧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下文简称NF)报批动态进行了统计分析。
2025年11月27日,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集中更新了新型食品(Novel Food)、食品改良剂(Food Improvement Agent,包含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和食品用香料)及饲料添加剂(Feed Additive)的行政指南。本次更新不仅是流程的梳理,更释放了欧盟收紧监管门槛的信号。
通过对欧盟法律网站(EUR-Lex)的检索,自欧盟条例(EC) No 1831/2003发布后,2005年起至今已有900多条饲料添加剂的批准法规。本次瑞旭集团统计了2020年至 2025年10月 31日期间发布的420条法规共677个已获批准的饲料添加剂(同一条法规批准授权的多款饲料添加剂分开计数),并从以下多角度进行分析,以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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