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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法规(EU) 2015/2283,新型食品(Novel Food)为1997年5月15日(首个Novel Food法规生效)前,在欧盟范围内,尚未广泛食用的食品。
2018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苯乙烯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2B类致癌物)。随后,欧盟委员会(EC)请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重新评估苯乙烯的口服暴露后基因毒性。在2020年发布的意见中,EFSA指出关于苯乙烯口服暴露是否具有基因毒性仍存在不确定性,并建议进一步数据支持以确认其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使用安全性。
近日,欧盟批准发酵菜籽粕(fermented rapeseed cake )作为新型食品原料。2025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5/2283号条例,批准发酵菜籽粕(fermented rapeseed cake )作为新型食品原料(Novel Food),应用范围由原来的饲料添加剂扩大到食品原料,可用于生产面包、酱类、香肠等。
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是指不论是否具有营养价值,其自身通常不作为食品食用,也不作为食品的基本成分使用的任何物质。这种物质出于在生产、加工、准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储存食品的过程中的技术需求,有意加入食品中,直接或间接导致该物质或其副产品成为食品组成部分。
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是指不论是否具有营养价值,其自身通常不作为食品食用,也不作为食品的基本成分使用的任何物质。这种物质出于在生产、加工、准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储存食品的过程中的技术需求,有意加入食品中,直接或间接导致该物质或其副产品成为食品组成部分。
欧盟对食品酶(酶制剂)实行正面清单制*管理。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2/2008第2章第4条,仅有列入清单的食品酶(酶制剂)方可依据规定的规格和使用条件投放至欧盟市场。
欧盟对食品酶(酶制剂)实行正面清单制*管理。根据欧盟条例(EC) No 1332/2008第2章第4条,仅有列入清单的食品酶(酶制剂)方可依据规定的规格和使用条件投放至欧盟市场。
该申报指南中,欧盟针对微生物,包括转基因微生物(GMM)的审评内容多次提及了QPS清单。瑞旭将针对企业关注重点,就QPS展开介绍,以供企业参考。 什么是QPS清单?
新型食品(Novel Food)申报主要用于食用物质的欧盟市场准入。申请人须向欧盟提交一份符合监管要求的物质申报卷宗,并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科学评估。 自2018年新型食品法规出台,EFSA便发布了多份指南文件,以便于申请人高效准确地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和《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2024年第4季度,EFSA对5例新型食品公布了评估结果,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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