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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
食品原料合规查询,往往需要在多个标准文件间反复检索比对。2023年5月,瑞旭集团推出免费的【食规查】平台,将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禁用限用物质、食品可用菌种、普通食品及保健食品等分散的法规要求,整合为可一站式检索的结构化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查询支持。
近几年,多地陆续出台针对生物制造、功能食品及国际注册认证的专项扶持政策,覆盖“三新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以及FDA GRAS认证等方向。对于布局新食品原料、合成生物学、功能食品出海的企业而言,政策红利正在加速释放。瑞旭整理汇总了全国各地的食品申报优惠政策,供企业参阅。
瑞旭摘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为期半年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此项工作明确将保健食品列为严查对象,不能触碰以下广告“红线”。 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同步印发《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自发布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2026年1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文中称为“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及配套文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之后,首个被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新功能。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我国保健食品的备案现状,瑞旭集团对2025年全年已公布的备案产品进行了汇总统计,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2021年发布的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增补辅酶Q10和褪黑素备案产品剂型和可用辅料。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发展银发经济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优化适老化产品供给,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共发布51次保健食品批件待领取信息,总计2130个保健食品批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中公开的产品信息,上述批件中,年代号为2025的获批产品共有443款,其中437款为国产产品,6款为进口产品。在国产产品中,194款为新产品,243款为转让技术注册产品。
该文件系统梳理了共性业务办理、婴配乳粉注册、保健食品申报、特医食品审批及批件领取五大核心板块的典型问题,从预约流程、材料要求、时限计算到系统操作等关键环节,给出了清晰规范的解答,为申请人高效办理受理、批件领取、咨询等业务提供了权威指引。
2025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以下简称“280号令”),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瑞旭集团将280号令和现行规定(以下简称“248号令”)进行对比,梳理了关键变化,如下所示。
在2021年发布的《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基础上,将粉剂、口服液纳入辅酶Q10、褪黑素备案产品剂型,并增补相应剂型产品可用辅料名单,形成《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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